• 网友您好!大连民意网欢迎您的光临!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当前位置:大连民意网 - 大连民意网 > 跟踪报道 > 

      单位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合法吗?

      2019-09-10 14:57 来源:大连天健网
      选择字号: T | T

      天健网消息(记者 王琛)“公积金从12%降到5%合法吗?”、“咨询公积金缴存比例问题。”、“我们的公积金到底应该是多少?”……近日,有市民在民意网上留言,咨询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相关问题。

      image.png

      市民疑问:各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一 比例下调合法吗?

      据了解,市民金先生是一名在普兰店区某单位就职的公务员,在民意网上留言,反映自己所在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低。“我们的公积金一直比大连市区的同龄同事少好多,也比我们同区的一些街道工作人员少,这到底怎么回事?”金先生认为自己单位12%的缴存比例过低。

      无独有偶,市民马先生也曾留言,咨询自己的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想确认一下,2019-2020年度是否还可以按照‘单位25%、个人15%’的比例缴存公积金?如果不能,依据是什么?”而市民李女士所在单位,更是将公积金缴存比例从12%降到5%,“今年说是为了上市,从六月份开始把公积金比例下调,请问公司这种下调员工公积金的做法,合法吗?”


      部门回复:如果单位效益不好 可以下调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

      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按照《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84号),缴存单位可在单位、职工各5%-12%之间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以下或者缓缴。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 责任编辑:解飞 ]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