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网消息(记者 王琛)“公积金从12%降到5%合法吗?”、“咨询公积金缴存比例问题。”、“我们的公积金到底应该是多少?”……近日,有市民在民意网上留言,咨询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相关问题。
市民疑问:各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一 比例下调合法吗?
据了解,市民金先生是一名在普兰店区某单位就职的公务员,在民意网上留言,反映自己所在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低。“我们的公积金一直比大连市区的同龄同事少好多,也比我们同区的一些街道工作人员少,这到底怎么回事?”金先生认为自己单位12%的缴存比例过低。
无独有偶,市民马先生也曾留言,咨询自己的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想确认一下,2019-2020年度是否还可以按照‘单位25%、个人15%’的比例缴存公积金?如果不能,依据是什么?”而市民李女士所在单位,更是将公积金缴存比例从12%降到5%,“今年说是为了上市,从六月份开始把公积金比例下调,请问公司这种下调员工公积金的做法,合法吗?”
部门回复:如果单位效益不好 可以下调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
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按照《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84号),缴存单位可在单位、职工各5%-12%之间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以下或者缓缴。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