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迟到了近六年
好在正义并没有缺席
近日
9名农民工
领到了24万余元“血汗钱”
可以安“薪”过个好年了
……
#Q1 案情回顾
2016年,祝某等9人到大连某工程公司发包的由第三人齐某承包的厂房工地工作,由齐某雇佣其做工,工资由齐某支付,工作期间,齐某仅支付部分工资,尚欠9人工资242740元。祝某等9人提起仲裁,经查明,大连某工程公司未将工程款余额支付给齐某。
2020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第三人齐某一次性支付祝某等9人工资242740元,大连某工程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Q2 执行经过
因大连某工程公司、齐某未履行法律义务,祝某等9人于2021年5月分别向庄河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并将被执行人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因大连某工程公司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终结该案的本次执行程序。2021年8月,法院裁决驳回大连某工程公司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书的申请。
#Q3 执行完毕
去年11月1日,祝某等9人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3日,法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账户存款。
去年11月4日,突如其来的疫情,给庄河按下了暂停键。
庄河全域解封后,执行法官林荣祥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均身处异地,有的远至吉林省、黑龙江省,近至瓦房店市、凤城市,为了“让群众少跑路”,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微信跟每一个申请执行人联系,事无巨细。
近日,申请执行人逐一签署了执行结算承诺书,庄河法院通过“一案一账户”系统向农民工及时发放案款,9起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疫情无形之中延长了执行时间,却不能阻挡“司法为民”的脚步。
农民工的血汗钱,一分一毛皆是辛苦。执行法官利用科技手段办案,既安全又高效,不仅省时,还帮助当事人省了来回奔波的路费,为执行法官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