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1000元-2500元
按季度发放
保障期3年
满足条件的大连小伙伴
可以申请住房补贴啦
近日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关于开展2021年
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
住房补贴受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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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申请条件
保障方式和补贴标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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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20年1月1日以后毕业,取得本市户口,且申请之日距毕业未满5年;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1年劳动(聘用)合同、服务协议,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相关凭证,或单位出具的在编人员证明;
3.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
保障方式和补贴标准
1.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采取发放住房补贴方式。
2.标准为:博士每月2500元、硕士每月1500元、本科每月1000元,按季度发放,保障期3年。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查询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位学历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
4.与本市用人单位(法人注册地为本市)签订的1年以上的有效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支一扶、基层服务岗、社区工作者等),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相关凭证,或公务员、事业单位出具的在编人员证明;
5.申请之日前,在本市缴纳1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会保险管理部门业务印章)。
以上申请材料,由毕业生统一形成图像格式文件(照片或截图),保证图像清晰可辨,并按上述1—5项的顺序插入电子文档,转换成一份PDF格式文件。
6.《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申请表》(见附件),由毕业生本人填写,因涉及资格审核和补贴发放,毕业生应注意准确填写信息。其中,“住房补贴发放银行名称”项,毕业生应查看“区市县(先导区)住建部门(住房保障部门)咨询电话、住房补贴发放银行”(见附件),填写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先导区)住建部门(住房保障部门)指定的住房补贴发放银行名称,“住房补贴发放银行借记卡号”项,如本人有相关银行借记卡则填入卡号,如本人无相关银行借记卡则办理后填入卡号。
如何申请
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补贴审核发放采取属地化原则(以申请人单位注册所在地为准),鉴于目前大连市疫情防控形势,市人社部门统一为各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申请设立指定的业务受理电子邮箱,以电子邮件方式开展线上住房补贴申请受理工作。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于2021年11月27日0时至12月12日24时(具体以接收电子邮件时间为准),发送申请邮件到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指定的业务专用电子邮箱。详见《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电子邮箱、咨询电话》(见附件)
申请人应在发送申请邮件前,将电子邮箱设置为收件人收件成功反馈回执模式,确保申请邮件被收件人电子邮箱成功接收,以及在此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并注意查看电子邮件。
申请人应对填报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从申请补贴至保障结束期间,应保证学历真实、户口在籍、合同有效、社保在缴,不得在申请和复核中编造、使用虚假信息和材料。已认定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不可申请高校毕业生补贴。
补贴发放时间
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通过本地区指定的业务电子邮箱受理住房保障申请邮件,对申请人的学历、毕业时间、户口、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相关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认定,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认定。对存在发错邮箱、材料不全、信息不清等情况的申请人,应及时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重发申请邮件。认定审核后,区市县(先导区)人社会部门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至26日,通过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或各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官方网站公示。
各区市县(先导区)住建部门(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公示合格人员名单等材料进行资金核算,核对银行卡信息,组织发放住房补贴。保障开始计算日期为2022年1月起,次季度发放上季度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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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
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
住房补贴受理工作的通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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