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网消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金东淑)今年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继续由各市承办并在标准化考点举行。考生入场将通过“考生身份验证系统”实行人脸识别和指纹比对。
一、考试时间
2020年12月5日(周六)
上午:素描8:00—11:00;速写11:40—12:10;
下午:色彩13:30—16:30。
二、考点设置
1.大连理工大学附属学校圣克拉校区考点,高新园区燕南园68号;
2.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中学考点,大连开发区黄河西路18号;
3.瓦房店市义勇小学考点,瓦房店市五一路二段167号。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于2020年11月28日至30日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www.lnzsks.com/)自行打印《2021年美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
请考生于12月4日,本人持《美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
三、考试规则及注意事项
1、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纪律,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生凭《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和对随身物品等必要检查。
3、考生自带小型便携式画架、4开画板、画具等相关考试用品参加考试。素描、速写答卷只允许使用黑色铅笔或黑色炭笔。色彩答卷只允许使用水粉、水彩颜料。不得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如定画液、隐形画板画帖等违禁品)。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非指针式手表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应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考生应避免携带非考试物品参加考试,如巳携带须主动放在指定位置(考点无保管职责,丢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入场时,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禁带物品,考生须自觉接受检查。如果考生不配合安全检查或拒不交出可疑物品,影响其考试时间,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场内设置时钟,在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时间参考。考试准确时间以考点统一指令为准。
6、考生入场后,将《准考证》、《身份证》交监考员核验后,对号入座。考生考试中途离开考场,须经监考员同意。
7、考生领取试题、答卷纸后,应认真检查试题、答卷纸科目是否相符,检查是否存在漏印及影响答卷的情况,遇有特殊问题,可举手询问。必须核对条形码是否相符并粘贴在答卷指定位置,并在开考前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卷指定的位置签写姓名。如遇有条形码损坏或缺失,由监考员做好记录,不影响考生答卷。开考后,再行更换答卷纸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
8、每科目开考前35分钟(速写科为考前20分钟)考生进入考场(以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开考15分钟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
9、考生不得在答卷纸背面书写、作画,答卷不得作任何特殊标记。考生不准在考场内谈话、喧哗、吸烟。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题、答卷纸等带出考场。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后,根据监考员指令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11、为维护考试公正公平,防范和打击替考行为,我省艺术类统考考点配备使用考生身份验证系统。该系统通过指纹和人脸信息,对考生的身份进行验证。
12、考生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电子档案,涉嫌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追究刑事责任。
所有考场均使用监控录像系统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管,并全程录像;考试结束后,省、市、区(县)三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分别组织对全省所有考场监控录像进行回放审查,发现考生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3、考生应按照《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防疫须知》相关要求,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及个人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