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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关于物业 你关心的几件事都在这!

      2019-09-18 14:54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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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网消息(记者 姜洁)《大连市物业管理条例》已在今年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作为大连市的第一部物业行业法规,很多业主关心的问题在这部条例里都有章可循,快来找找你关心的问题是否有答案。

      关于物业广告费停车费收益

      “我听说小区物业广告费跟停车费交完不给物业公司,是交给全体业的公共账号管理,是真的吗?”市民张先生对此提出疑问。

      市住建局回复表示,按照《大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其经营所得为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主体,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确定。

      公共收益应当单独分类列账,独立核算,每半年公布一次经营所得收支情况,并接受业主监督。业主大会可以设立公共收益账户。设立公共收益账户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公共收益账户设立十五日内将属于业主共有的资金转入公共收益账户”执行。

      关于闲置房屋是否减免物业费

      “大连市对闲置房屋的物业费有什么法律规定?”市民刘先生近日购置了一套房屋,因为个人原因并未入住,闲置了六个多月。“我既没入住也未享受物业的服务,这样闲置的房屋是否减免物业费?”

      市住建局回复表示,我市物业相关规定中没有对空置房屋应减免部分物业费的规定,按照《大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物业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规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费。

      关于物业费不交无法坐电梯

      “利用小区电梯卡限制未交物业费业主乘坐电梯,让未交物业费业主按周期到物业刷电梯卡才能正常使用电梯,给业主造成极大不便。”记者翻阅民意网上对物业的诉求,确有一部分业主反映相同的诉求。

      市住建局回复表示,市民提出的未交物业费需定期到物业更新电梯卡问题,应当按照业主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如业主的电梯费包含于物业费内,建议业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以保证正常使用电梯。

      [ 责任编辑:解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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