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网消息(记者 姜洁)大连是一个老龄化程度相对比较高的城市,目前大连老年群体的大致情况如何?1月19日,市民政局做客《12345市民热线》。记者从节目中了解到,截至2018年底,大连市户籍总人口为5,952,057人,其中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548,419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6%,增速4.16%;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216,284人,占户籍总人口的3.63%。户籍老年人口增加了61,850人,老年人口增速快、高龄化、空巢率高的老龄化形势进一步严峻。

截至2018年底,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216,284人。
“高龄津贴是什么标准?如何办理?”针对市民的疑问,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给予解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我市在2011年出台的《大连市老年人优待规定》第十三条中明确:“对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并随着我市经济发展,逐步提高补贴标准,放宽补贴的年龄范围。” 2014年5月,我市出台了《关于做好全市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和9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大民发〔2014〕56号),按照通知规定:“本市户籍80周岁以上的低保老年人,按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上浮40%,其中上浮部分的50%为高龄津贴。”今年,城乡低保老人高龄津贴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34元和90元,“本市户籍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最低享受200元高龄补贴。新增对象,从符合条件之日起下月开始发放”。“百岁以上的老年人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同。”今年的发放标准已经提高到每人每月690元。中、西、沙、甘、高新园区、旅顺口区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保税区标准每人每月1200元。
根据《关于做好全市9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大民发〔2010〕8号)中第二项规定:“符合享受高龄生活补贴条件的老年人需由本人或直系亲属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大连市老年人高龄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与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一并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汇总上报的申请表,报区市县老龄办审批确认后,按季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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