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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私自改动供暖设备 供热单位可暂停供热

      2018-12-05 10:13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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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网消息(记者 姜洁)“在购买新房后,有的居民用户对室内暖气进行改动,或因装修原因导致家中暖气不热的如何处理?”市民王女士提出疑问。12月1日,市区两级供热办做客《12345市民热线》,就市民的疑问给予解答。

      居民私自改动供暖设备不可取

      据悉,依据《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用户改动用热设施或者改变用热热量、用热用途,可以委托供热单位进行。未委托供热单位进行或者因装饰装修等影响用热效果的,自行承担责任。影响供热用热设施运行或者其他用户用热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委托供热单位进行处理,不恢复原状或者委托供热进行处理的,供热单位可以暂停供热。

      [ 责任编辑:解飞 ]
      关键字: 供热,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