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网消息(记者 金东淑)为加强和改进全市教育系统教师师德建设工作,市教育局决定将2018年确定为全市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年”。30日,市教育局召开了由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师德建设年”推进暨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会,就寒假期间及今后一个时期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明确,专项治理阶段要重点整治有偿补课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十种行为。
1、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下同)组织和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5、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或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有偿补课;
6、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7、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各级教研员参与有偿补课;
8、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违反师德师风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参加学生家长组织的宴请、旅游等行为;
9、在职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10、中小学校(幼儿园)以购买教辅材料或其它物品滥收费用的行为。
专项整治要明确责任主体。各区市县(先导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对辖区内出现违法办学问题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教师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市督导部门将把师德建设工作作为区市县(先导区)和学校考评的重要指标纳入督导评估范畴。
各地区、各学校要通过设立校长信箱、投诉电话,建立网络投诉平台等,确保学生、家长的投诉渠道畅通,安排专人受理各种投诉。
加大查处力度。各区县教育局要对本地区有偿补课问题开展地毯式排查,查实违规问题一周内拿出处理结果。对于现场未查实或线索不清的举报问题,区市县教育局要约谈学校领导和相关教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师德建设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师德行为实行“零容忍”,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市教育局将组成专项治理检查组,通过电话回访、实地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促进专项治理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四是要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切实加强舆论监督,对违规事件及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进行曝光。
大连市及各地区有偿补课举报投诉电话
序号 地 区 电 话
1 中山区 82318106
2 西岗区 83683770
3 沙河口区 84368407
4 甘井子区 88159498
5 高新园区 84793905
6 旅顺口区 86367715
7 金普新区 87683347(高中)
87672362(初中小学)
8 普兰店区 83186162
9 瓦房店市 85613936
10 庄河市 89706359
11 长海县 89783731
12 长兴岛 85282736
13 花园口 89169008
14 大连市教育局 846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