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流程及手续: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居居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凡经批准来连的复员退伍军人,凭设在市民政局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复退(转);军人落户介绍信》。市人口结构办办理核签手续后,到派出所落户。
经批准来连安置的部队转业干部,凭设在市人事局的“大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出具的《转业干部落户证明》,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落户。复员退伍、转业军人落户,除需核签的落户介绍信外,还需家庭户口簿、结婚的需持结婚证。如落户不属入伍前派出所辖区还需持有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