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大连市常住户口的公民属下列情形的,均可申请换领、补领第二代身份证,具体是:
1.年满16周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或原证件有效期满、身份证登记项目变更需换证的人员;
2.证件遗失补证、证件污损换证和迁移户口需换证的人员;
4.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人员;
5.年满16周岁以上应领证的人员。
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首先,公民本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到指定的地点办理申领、换领或补领手续。
其次,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簿、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按下列步骤办理:(1)到户口所在区、市、县公安(分)局指定地点进行人像信息采集。(2)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认真核对《居民身份证核对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与户口薄、身份证登记项目是否一致、准确,核准后由本人签字确认并缴纳证件工本费。
第三,公民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要仔细核对证件视读和机读信息项目是否准确,与本人信息是否一致,并予以签名确认,同时交回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