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
2024年11月1日起,将在全国铁路推广全面数字化的客运电子发票服务,旅客办理境内铁路电子客票购票、退票、改签业务后,可通过铁路12306(网站和移动客户端)开具电子发票,广大旅客获取报销凭证将更加便利。
值得注意的是,为方便旅客和单位,铁路客运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行使用中设置了过渡期,
过渡期截至2025年9月30日,过渡期内“纸电并行”,旅客仍可使用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报销,单位也可凭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入账,按规定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关于铁路客运电子发票办理相关业务,旅客朋友可关注“铁路12306”公告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