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陆彤
前段日子,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通告,自9月1日零时起,每日零时至24时,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和甘井子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区域内的所有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这一通告也被很多市民称为“禁鸣令”。新规出台20多天,实施情况如何?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一些人车混行的路段,鸣笛情况仍然普遍。这一规定在实施过程中还面临不少实际困难。
主干道鸣笛较少
近日记者采访发现,在胜利路、中山路、高尔基路等城市主干道路段 ,几乎听不到汽车鸣笛声。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车主,车主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平时开车很少鸣笛,除非有一些突发紧急状况,如快递小哥骑摩托突然闯出,或等红绿灯时绿灯开启,前车迟迟不移动时,会鸣一下笛以示提醒。王先生说,大连公民驾车素质还是很高的,在主干道路上很少听见高声、长时间鸣笛。
特殊路段鸣笛较普遍
在一些人车混行现象严重的特殊交通路段,车辆乱鸣笛现象仍然普遍。记者在华南广场商业区、双兴批发市场、二七广场等地采访时,发现这里人多车多,还有许多卸货的货车有占道行为,类似情形下,不少车辆会选择鸣笛,行人在催促下只能快步通过。
此外,记者近日还走访了大连8中、大连市青少年宫、大连79中等学校周边,发现上下学时段,接送孩子的车流较大,鸣笛情况较多,有时鸣笛声响成一片。
鸣笛如何“抓现行”
采访中有市民提出:“禁鸣令”在现实中很难落实。“车辆行驶中违章可以通过监控设备抓拍,鸣笛怎么抓现行?”
记者就此采访了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相关工作人员对一些细则做了解读:通告发布后,对违规车主的处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于“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予以罚款50元、不记分的处罚;绿灯时前车不行驶,后车可通过车辆远近光提醒前车,如多次灯光提醒仍然无效,可短促鸣笛一声提醒;前车行驶速度过慢,后车可通过车辆远近光提醒前车,如多次灯光提醒仍然无效,可短促鸣笛一声提醒。
交警表示,因鸣笛取证需要专业设备监测,群众举报的线索信息因违法证据模糊难以作为处罚依据,因此目前对于违法鸣笛行为的处罚,暂时以交管部门依靠专业声音设备监测的结果为准;交管部门与环保部门可通过专业的声音监测设备,识别声音来源并现场显示鸣笛车辆号牌。据了解,新规实施后对违规车主以口头警告为主,暂时没有对乱鸣笛进行处罚的案例。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认为,现实中,交警对随意鸣笛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有点困难,建议相关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增设声音检测设备等方式,应对此类问题。
“禁鸣”规定落实还需多方合力
万恒
乱鸣笛这种陋习,是被市民诟病已久的不文明“顽疾”之一。如今我市多部门联合发布通告,要求市区范围内24小时禁止鸣笛,这无疑是倡导交通文明、建设城市环境的有益尝试。
但是“禁鸣令”要落实落地,不流于形式,还需要通过多方合力,解决取证难问题。首先,交警和环保部门要联合行动,除了发布通告禁止鸣笛外,还要广而告之针对违反者的处罚细则;其次,要善于引入科技力量——北京实施“禁鸣令”后启用了自动监控违法鸣笛的抓拍系统,这套系统先通过采集系统对声音识别后进行采集,再通过电子抓拍系统抓拍,让乱鸣笛车辆无所遁形;另外,交警部门还可采取加强日常管理和适时开展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对乱鸣笛现象进行整治。
鸣笛乱象是城市交通问题的病灶末端,治理需要花大力气。禁令之外,需要执法部门实施大量的常态化执法、基础性工作,需要相关部门长远施策的耐心,也需要对每个交通参与者个体行为持之以恒的宣传,唯此方能取得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