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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高考生及家长注意!

      2021-07-16 07:57 来源:新闻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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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高考生和家长

      近日大连市教育局发布

      “生源地助学贷款”及“寒窗基金”

      相关信息

      来看看具体政策及如何申请

      01 大连市生源地

          助学贷款政策问答

      第一部分 

      政策介绍

      1.什么是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贷款经办机构办理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之一(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大连市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各分支机构。

      2.贷款额度及用途

      已被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3.贷款期限

      按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4.贷款利息

      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5.如何办理还款手续?

      学生毕业后5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可以只付息不还本。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方法为等额本金还款法。

      (1)贷款利息偿还

      贷款发放日为付息日,最后一次偿还贷款本金时利随本清。在借款期限内,借款学生应于毕业后取得毕业证书的次月贷款发放日或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办理有关手续的次月贷款发放日起,开始按月自付利息,每月在贷款发放日前将应偿还的贷款利息存入还款账户,由贷款经办机构按期扣收。

      (2)贷款本金偿还

      宽限期内可以只还息暂不还本。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度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借款学生应严格执行本合同项下还款计划,按月将款项存入还款账户,由贷款经办机构按期扣收。

      (3)提前还款

      借款学生应提前向贷款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

      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的具备条件是:

      (1)具有大连市户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包括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入学的新生或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与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区市县(若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籍不在一处,则以共同借款人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5)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对孤儿、烈士和优抚家庭子女,特困家庭、重病户子女优先资助。

      共同借款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共同借款人是指借款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或借款人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

      第二部分

      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流程

      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1)填写申请表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直接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大连建行分支机构领取并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也可到大连市教育局网站下载填写。

      (2)教育部门审核盖章

      区属学校借款学生(含往届毕业生)或其代理人携带申贷材料到学校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市属学校学生(含往届毕业生)到市教育局审核盖章。市、区县教育部门联系人见附件。

      申贷材料包括:

      →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的原件;  

      → 借款学生学生证(往届生)或入学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 《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  

      → 低保证、残疾证等优先资助证明材料。

      银行经办机构审核

      借款学生本人及申请表中填写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到大连建行贷款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各县区对应受理机构及联系人见附件。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受理时间:高考录取后至9月15日。

      温馨提示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2.借款学生是新生的,如贷款经办机构在规定报到日之后30日内未收到回执单,则借款合同自动解除;借款学生是在校生的,如贷款经办机构在该学年10月20日之前未收到回执单,则借款合同自动解除。

      3.审批通过的贷款直接由建设银行划拨至学校账户(不能提取现金)。

      4.借款学生离校前需注意哪些事项?

      借款学生因毕业、结业、肄业、退学、转学、出国、被取消学籍等原因离开学校前,应及时与贷款经办机构取得联系,将就业单位、本人联系方式(电话、地址、邮政编码)等相关信息及时告知。

      大连建行咨询电话:

      95533、88066666

      大连建行网站:

      http://www.ccb.com

      大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

      84603212

      [ 责任编辑:张云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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