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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园区毕业生租房补贴那些事

      2019-12-13 09:48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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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网消息(记者 王琛)“对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有疑问?”、“2017年的毕业生不能享受补贴政吗?”、“为什么高新园区毕业生没有租房补贴?”……近日,仍有不少市民在民意网上留言,咨询高新园区高校毕业生的住房补贴政策。

      记者从高新园区行政服务中心了解到,目前高新园区对于2018年以前年度毕业的新就业大学生实行实物配租方式进行保障。而大连市2019年6月出台的《大连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包含高新园区,2018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新就业大学生可以按条件申报。

      2018年1月1日前毕业的大学生看这里

      据悉,关于人才住房补贴问题,2018年1月1日以前毕业的大学生在高新园区工作只有实物配租房屋政策,没有货币化补贴。大连市原有人才住房补助政策并不包括高新园区。高新区实物配租有大有青春公社和天地软件园工程师公寓,由高新区工会负责办理,市民可以向本单位工会申请高新区公租房。

      保障范围

      公寓面向在高新区登记注册、纳税且经认定的企业,包括:经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软件服务外包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经高新区相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网络企业、设计企业、产业园区企业、海创工程人选创办的企业等。

      申请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5年内,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高新区交纳社会保险;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和业务骨干,经审核确认后,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

      申报程序

      符合租住条件的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企业职工参保缴费证明,按下列程序申办。

      本人申请:申请人将有关材料递交到企业,并填写《大连市高新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企业审核:企业对申请人条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填写《人才公寓租赁申请汇总表》,材料汇总后,上报到高新区人社局人才处。联系电话:84797969;84791326。(摘自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官网

      联审复核:人社局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联审复核,联审合格,出具配租通知书。

      配租方法:公寓配租,按配租通知书送达顺序,由大连天地客户方案中心组织选房配租,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关费用,办理入住手续,逾期视为放弃。

      大有青春公社高新区职工公寓(图片来源: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官网)

      2018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大学生看这里

      大连市2019年6月出台的《大连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包括高新园区。高新区此次受理新就业大学生住房补贴的条件之一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18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申请之日距毕业未满5年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具体受理条件,市民可以咨询高新区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

      [ 责任编辑:解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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