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建议:应充分考虑“自我安全”与“他人隐私”的平衡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安文元
近年来,随着智能安防设备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市民为守护家门安全,在自家门口安装监控摄像头。然而,这一看似寻常的举措却在不少社区引发了新的矛盾——摄像头的视野范围是否越过了私人领域的边界?邻居的日常进出、门前活动乃至家庭生活细节被不经意收录,令许多人感到“被注视”的不安。由摄像头引发的隐私争议在邻里之间持续发酵,从口角摩擦到调解无果,直至最终对簿公堂。我市也发生多次类似的纠纷事件,律师建议,在安装监控摄像头这样的设备时要多方面考虑,与邻居充分沟通协商。
自家安装摄像头引发隐私权纠纷
2024年年初,市民张女士(化名)发现隔壁邻居在院内安装了一个摄像头,而且这个摄像头是全景可旋转的,她认为摄像头可以照到自家院子,窥探自己的隐私。随后,她又联系了物业反映此事,希望物业帮忙沟通。在沟通无果后,她又拨打了110报警。在邻居始终不同意拆除摄像头的情况下,张女士一纸诉状将邻居告上了法庭。今年,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拆除监控设备。
无独有偶,2025年11月,庄河市青堆镇某村村民王女士(化名)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其房后邻居在自家院内安装的监控摄像头夜间常亮,强光直射其丈夫卧室后窗,严重影响身患抑郁症的丈夫休息,认为此举涉嫌侵犯个人隐私。邻居则认为,安装监控是为防范陌生人,且设备位于自家院内,他人无权干涉。双方多次沟通未果,矛盾逐渐激化。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及时前往现场勘查,确认摄像头距离王女士家后窗约5米,正对卧室,夜间处于常亮状态。因邻居当时身在外地,调解员多次通过电话与其沟通,明确指出私人安装监控设备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强调强光直射他人住宅窗户既干扰正常生活,也可能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同时,调解员特别说明王女士丈夫患病的情况,提示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经过耐心释法说理,这名邻居逐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表示愿意配合调整。在调解员与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他通过手机软件远程操作,将摄像头角度调整为仅覆盖自家门前区域,并关闭了夜间照明功能。王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双方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律师建议:安装时应做好这三点
记者就这一问题咨询了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他告诉记者,近年来全国多地法院已审理多起类似案件,核心争议点在于“自我安全”与“他人隐私”的权利平衡。
王金海解释说,司法实践中,即使安装者出于自保目的,只要其行为对他人隐私造成“现实危险”或“实际侵扰”,就可能被认定为超出合理限度。例如,用户可通过手机远程操控摄像设备的开关录像功能,而邻居无法监督,这种不确定性本身即构成心理压迫,可能无意中侵害到邻居的隐私权。如果法院经调查情况属实,一般会判决拆除摄像设备。
王金海律师建议,在自家门口安装摄像装置,一是要调整好拍摄角度,确保镜头只对准自家门口、院落或公共通道,避开邻居的门窗。二是要提前跟邻居沟通协商好,即安装前告知邻居用途和拍摄范围,争取邻居的理解。三是设置好技术限制,如使用遮挡板、设置电子围栏或选择窄视角摄像头,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范围内尽量缩小监控范围。最重要的是还要加强数据管理,如定期删除录像,绝对不对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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