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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车有人收费,到底该不该给?

      2024-09-15 08:01 来源:大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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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安文元

      9月14日,在FM103.3大连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播出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节目中,大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围绕大连市交通秩序管理、停车管理及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等相关话题与听众朋友进行了互动交流。

      据了解,今年以来,公安部门公开向社会承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五个一律、五个零容忍”十项硬举措,广获好评。其中,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对29种轻微违法实施口头教育4425件,对20种首次违法进行教育警告18.7万件,发送违停劝离短信198.8万条,限时挪车免罚162.8万件。今年还新建了民意中心,82112123这部24小时直通电话和交警部门的12345热线就设在民意中心。通过12345的三方通话,交警部门能够第一时间听到群众的意见建议,第一时间做出处理反馈。

      节目中,公安交警部门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飙车炸街这样罚

      近期,市公安交警部门给予了严厉打击。交警部门解释了什么是飙车炸街?1.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2.驾驶改装车上路行驶;3.无故追逐正常行驶车辆和行人;4.在人员密集场所轰鸣疾驶;5.以追逐竞速作为赌博手段进行赌博;6.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等情形。那么飙车炸街将如何处罚,据介绍,构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处400元罚款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九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处200元罚款。

      ■电动自行车这样管理

      在电动自行车管理上,也是广大市民广泛关注的,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外卖行业的迅猛发展,路面上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大增。去年9月份,公安交警支队出台了《关于对我市电动自行车限制通行的通告》,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分区通行,核心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核心区以外区域内通行,核心区以外注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核心区内通行。在中山路、人民路等22条限行道路,全天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对于凡是有闯禁行、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一律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处以5元-50元的罚款;对于现场拒不缴纳罚款的或驾驶无牌、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一律扣留车辆。另外,市交警支队定期深入快递、网络订餐配送企业,组织配送业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这样判断社会公共停车场是否合法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判断社会公共停车场是否合法,有几个标准。

      第一,看标志牌。按照《大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社会公共停车场均应有标有收费标准、停车泊位数、经营时间等信息的标志牌。

      第二,看备案证。社会公共停车场经营单位均应到市公安局停管办办理备案登记并领取备案证。

      第三,看收费员着装。要求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

      如果有停车场管理方面的业务投诉,可通过拨打12345或88058465进行投诉电话,也可通过省12345网络平台进行网上投诉。特别说一下,市停管办管理的是《大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设定的与停车场相关的工作,而与停车场无关的其他违法停车行为,应由交通秩序管理或城市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辖,因此,市民在投诉时,要区分清楚。 

      [ 责任编辑:赵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