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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多数小区没有存放场地,个别小区存在安全隐患

      这些电动自行车该放哪儿?

      2024-03-04 09:01 来源:大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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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李秀峰

      南京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一场火灾让所有人为之痛心。你身边有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吗?近日,记者走访了我市部分小区、商场周边,对电动自行车存放情况进行了调查。

      个别小区电动自行车

      存在安全隐患

      在走访中记者发现,目前,大部分小区在消防安全通道口门上都张贴有清晰可见的“禁止在消防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提示牌。在星海广场的壹品星海小区里记者见到,该小区物业贴着的通知,明确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居民楼内。

      而在高新园区龙王塘宁顺园小区,居民楼一楼则有很多电动自行车停放,有的车还在充电。

      在和平广场附近记者看到,这里有一个区域停了几十辆电动自行车,但都是外卖骑手的。“我们这些车都指定地方停放,统一管理,绝不会私自进居民楼充电,大多数时候,我们都去充电桩更换电池。”一位骑手介绍。

      在甘井子区辛寨子附近某小区记者看到,部分居民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消防通道内、楼梯口处,甚至还有私自从楼内拉线出来充电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禁止电动车进居民楼

      早有规定

      记者采访了解到,应急管理部公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进电梯、上楼充电等行为制定了处罚条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各地也纷纷响应,出台规定严禁电动车进楼入户停放和充电,严禁飞线充电等。

      而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则有了更细的解释:对于住宅小区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有物业的,归物业公司管;没物业的,则由主管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管。此外,还明确要求管理方发现问题“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派出所报告”。

      特殊性造成市内

      电动自行车存放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与国内大部分城市不同,大连市区内自行车相对较少,因此与其他城市相比,电动自行车也相对较少。目前,市内的电动自行车,大多数都是外卖、快递等行业使用,每一家企业也有着自己的规定。

      而由于电动自行车是近几年才大规模发展的,因此我市很多小区并没有电动自行车停靠场地和充电场地,甚至小区内也没有自行车停靠场地。以星海广场周边几个居民小区为例,这些小区当初建设时并没有设计电动自行车的场地。“目前,小区停车场内的充电桩,是给新能源电动汽车安装的,也是最近两年才装的。”某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介绍,“别说这种小电动自行车的存放场地,我们小区就连自行车存放场地当初也没有呀,也确实没有几个居民平时靠自行车出行。”采访中,有市民认为,因为我市的特殊性,针对如何在小区内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管理,希望有关部门能进一步规范,让电动自行车有地儿存放。

      相关部门:

      清理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

      和市内几区不同,旅顺口区、金普新区等地,电动自行车使用率相对较多。而最近两天,旅顺消防救援大队也联合派出所、街道、小区物业等单位开展了消防通道整治行动。此次排查的重点是对住宅小区公共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以及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电气线路敷设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检查人员现场对物业管理人员、车主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要求相关人员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同时,还在明显位置张贴“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小提示,引导车主安全停放电动车。此次行动,旅顺消防大队共检查居民小区35处,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50辆,张贴消防提示1000余份,进一步消除了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

      [ 责任编辑:赵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