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是装修季
不少市民选择这时装修
然而
一些师傅在装修时
往往忽略了燃气安全
……
燃气公司“以案说法”
提醒市民装修时
一定要保证燃气安全
案例1
不要私改敞开式厨房
西岗区菜市街某高层居民楼,户主将房屋改做日租房,为了更充分利用使用面积,拆除了厨房与卧室的隔断门,使卧室上下铺的多名房客处于燃气的威胁之下。
依据《城镇工程项目规范》规定,家庭用户的燃具使用场所,“应设置在通风良好、具有给排气条件、便于维护操作的厨房、阳台、专用房间等符合燃气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不得设置在卧室和客房等人员居住和休息的房间及建筑的避难场所内”。
提醒
装修,必须保证厨房与卧室(客厅、餐厅)之间可以隔断,不允许开放厨房与居住和休息间互相通透。
案例2
电源开关与燃气设施有距离
入户安检发现,很多用户的电插座、电源开关贴近燃气设施,甚至将临时使用的电线搭在燃气设施上。
依据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与《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第4.3.26规定,室内燃气管道与电插座、电源开关平行敷设的时候,最小净距为15厘米。
提醒
设计、安装电插座、电源开关位置,相距燃气设施不得小于15厘米;未满足最小净距的电插座、电源开关,应当予以拆除,或加盲板封闭。明装的绝缘电线电缆相距平行敷设的燃气设施不得小于25厘米。
案例3
给灶前阀留出敞开空间
高新园区某楼栋,普遍存在将燃气表、灶前阀装修在灶台下面,或者吊柜里,并且安装了柜门,将其封闭在密闭空间里。
依据《城镇工程项目规范》相关规定,用户燃气调压和计量装置,应当“安装应便于检修、维护和更换操作,且不应设置在密闭空间和卫生间”。
提醒
对于敷设的燃气设施,装修的时候不要将其包装成暗封状态,更不要暗埋。尚未敷设燃气设施的,应当预留走线位置和足够空间。已经封闭在柜内的燃气表、灶前阀等设施,应当保证敞开柜门,或在柜体打开孔洞,或改装成百叶柜门。
案例4
严禁私自拆改燃气设施
泉水锦泉社区,某楼的一层为公建,业主为了装修雇佣了装修施工队伍,在施工中拆除附属物的时候,将室内燃气管道破坏,并擅自将这楼栋的燃气供给阀门关闭,造成这条燃气立管支配的楼内居民家中全部中断了供气。
依据《辽宁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大连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燃气用户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管道、阀门等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提醒
需要拆改燃气设施的,应当委托燃气企业进行。居民和装修人员都不可以擅自予以拆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