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的一天,百无聊赖的小王(化名)打开了手机交友软件,认识了一个名叫“边丽洋”的女生,女生自称住的地方离小王很近,就这样,两个年轻人越唠越发现合得来,很快就互加了微信,并确立了恋爱关系。
刚认识几天,女友就让小王证明心意给她转钱,为了哄她开心,小王听从对方的话,时不时给女友转1314、5210等款项。在之后的三年里,女友吃饭钱不够、买药钱不够、看病钱不够、房子被抵押解除抵押需要钱、住院需要钱……小王就这样一笔一笔给女友转钱,前前后后共计给对方转了58万余元。
然而,三年里,家住很近的两人却自始至终没有见过面,也没有视频、语音聊天过,女友只给小王发过几张照片,每当小王提出要见面,总是被女友以各种理由拒绝。
最近,女友说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了,总是让小王给她转钱,不转就是“不爱”,甚至将小王拉黑了,小王这才醒悟过来,自己可能被骗了!
直到公安机关找上门来,才发现小王谈了三年的女友“边丽洋”竟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壮汉!而从小王处骗来的钱除了日常开销都被用于赌博了。到案后,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对自己冒充女性以与被害人谈恋爱为名骗取他人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法院最终判决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女性,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使用欺骗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通讯员程冠华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赵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