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示
17处电子警察设备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辽宁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应用管理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迁移至站北东路、松江路等相关导改道路及近期其他道路升级迁移的共计17处电子警察设备进行公示,自公示日期满5日后次日零时起开始启用执法,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此次公示的17处电子警察设备,用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逆向行驶、不按规定道路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停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抓拍。
具体位置及设备名称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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