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小伙伴
8月25日起核酸检测价格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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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瓦房店市、庄河市和长海县医疗保障局,各区市县卫生健康局、先导区社会事业管理局、高新区教育文体卫生局,市医疗保障局各直属分局,医保经办机构,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医保〔2021〕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23日
关于调整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
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各省管公立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服务新冠疫情防控,按照国家要求,调整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我省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最高限价调整为每人份60元,10合1混合检测最髙限价调整为每人份15元,5合1混合检测最高限价仍为每人份30元(详见附件)。
二、 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价格政策不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时,各医疗机构不得向被检测人收取诊察费。S250403007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停止试行。
三、本通知自2021年8月25日起执行。此前相关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项目表
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9日
附件
如果已经预约缴费
但还没做核酸检测
可以退费重新缴费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发布通知
自2021年8月25日零时起,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费调整为60元/人份。核酸检测已预约缴费80元,但未做检测的人员,可到收款窗口退费,按60元重新缴费。已经做完核酸检测,因检测数据同步上传国家数据库,医院将无法改退费用,望周知!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