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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将施行!这类行为将列入“黑名单”!

      2021-08-19 08:23 来源:新闻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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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土保持划红线

      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

      《大连市水土保持条例》 

      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违法破坏水土资源将被罚

      大连10月起施行水土保持条例

      8月17日,大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大连市水土保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通过,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分为总则、规划、预防、治理、监测和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共七章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了政府、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的职能。

      阅读《大连市水土保持条例》全文

      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

      《条例》提出开办扰动地表、损坏和影响地貌植被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和标准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生产建设项目自水土保持方案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条例》规定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的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内容;规定在五度以上十五度以下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修建梯田、坡面水系整治、蓄水保土耕作等水土保持措施。

      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条例》规定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单位依法组织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另外,根据水利部的有关规定,大连水土保持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是根据生产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方案技术评审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测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形,将其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和水土保持“黑名单”,依法对其开展责任追究,进行信用惩戒。

      多措并举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显著

      据大连市水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大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显著。十年间,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累计减少30万亩。同时,进一步改善了大连的农业生产条件,实现保水6亿立方米,保土8690万吨,受益群众15000余户,约3.5万人,提高了项目区群众的生活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责任编辑:张云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