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大连市户籍的准新人们
好消息来啦
6月起
大连婚姻登记可跨省通办
6月1日起,大连市在实现婚姻登记“跨区通办”基础上,各婚姻登记机构将正式受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业务。
受理范围
男女双方当事人均非大连市户籍的国内居民,且一方在大连市公安机关办理了《辽宁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均不必再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国内婚姻登记(结婚、离婚登记),只要在一方《辽宁省居住证》签发的公安机关所在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即可申请办理国内婚姻登记(结婚、离婚)。
申请条件
非大连市户籍的男女双方当事人选择在大连市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国内婚姻登记(结婚、离婚)的,申请要件较在户籍地办理结婚、离婚有所不同。
除出具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要件外,还应出具一方当事人在大连市公安机关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辽宁省居住证》,同时必须到《辽宁省居住证》签发的公安机关所在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预约方式
非大连市户籍的男女双方当事人选择在大连市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国内婚姻登记(结婚、离婚),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通过辽宁省民政厅门户网站、辽事通APP、e大连 APP、电话预约等多种方式进行预约办理。
辽宁省民政厅门户网站网址
http://mzt.ln.gov.cn
全市婚姻登记机关
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将婚姻登记“跨区通办”业务
列入市政府15项重点民生工程
并于3月22日正式实施
此次
大连市成为全国婚姻登记
“跨省通办”首批试点地区
实现“跨省通办”后,大连市将为非大连市户籍的国内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婚姻登记服务,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务实举措,也是大连市打破户籍制度限制方便群众办事的大胆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