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大连市民政局、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实行绿色安葬补助政策的通知》(大民发〔2015〕217号)和《大连市民政局、大连市公安局、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大连市红十宇会关于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大民发〔2017〕10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我市市民依法依规享受相关海葬优惠政策,现对为大连市户籍居民提供海葬服务的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对符合条件完成备案的机构,市民政局将与之签订2021年度海葬服务协议,并根据服务协议约定,对取得骨灰撒海证的服务机构按相关规定享受海葬优惠政策。请各海葬服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到大连市民政局进行登记备案。
一、登记备案的对象
(一)经营范围包含殡葬礼仪服务的中国境内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企业或业务范围包含殡葬礼仪服务的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
(二)上述企业或社会组织中拟开展骨灰撒海服务的机构。
二、登记备案材料
(一)中国境内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或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
(二)承办海葬服务的船只、码头(上述自有、租赁均可)以及服务人员相关材料;
(三)具备每年组织200人次以上海葬免费祭祀(非骨灰海葬)的能力;
(四)辽宁省民政厅规定的海葬祭扫用品提供能力相关材料;
(五)开展海葬服务的方案。
上述材料请准备一份复印件存档,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
三、登记备案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50号(大连市民政局607室)
联系方式:84318058
联系人:王涛
四、登记备案时间
2021年4月6日至4月9日和4月12日至4月15日9:00-11:00、13:30-16:00。
特此公告。
大连市民政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