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网消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葛春家)大连市生态环境局聚焦群众反映集中、重复举报较多的违法排污、异味扰民、扬尘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生态环境问题,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为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震慑违法者,现对2020年群众举报的五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案例一
2020年4月21日,普兰店生态环境分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太平街道柳家河小桥泵站处水质发灰发臭。经排查,系大连顺祥牧业有限公司普兰店分公司排放生活污水所致。监测发现该公司排放的生活污水中COD浓度710mg/L,超过《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21/1627-2008)中规定标准。大连市普兰店生态环境分局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该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执法人员复查时,该公司已停止了违法排污行为。2020年5月末,该公司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改造,彻底解决了生活污水入河污染问题。
案例二
2020年8月26日,沙河口生态环境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大连银盾汽车服务中心喷漆废气扰民。经查,该单位在喷漆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喷漆废气。沙河口生态环境分局依据相关法规,对该单位处以2万元罚款,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案例三
2020年11月5日,金普新区(金州)生态环境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大连金州吉兴鱼粉厂臭味扰民。金普新区(金州)生态环境分局立即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并委托辽宁杰宸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该厂无组织排放的废气进行监测。监测显示,臭气浓度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规定的标准限值。金普新区(金州)生态环境分局依据相关法规,对该厂处以10 万元的罚款。
案例四
2020年11月2日,庄河生态环境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大连于中矿业有限公司扬尘污染严重。经查,该公司矿区物料堆放场地面积约80000平方米,部分场地堆放花岗岩荒料,部分场地堆放切割花岗岩废料,物料堆未苫盖,积尘较重,装卸过程中扬尘严重。庄河生态环境分局依据相关法规,对该公司处以10 万元的罚款。
案例五
2020年8月10日,瓦房店生态环境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瓦房店市元台镇大王村养鸡场将粪水直接排放到水沟内污染环境。经查,该养鸡场部分鸡粪流淌到西侧的空地上,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瓦房店生态环境分局依据相关法规,对该养鸡场经营者葛景元处以5000元罚款。
今年,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大连市生态环境局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办法(试行)》《大连市环境环境信访和举报投诉查处工作考评规则》《重大生态环境信访案件公示工作程序》三个长效机制,将进一步规范我市环境信访和举报投诉调查处理工作,确保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力求不断提升广大市民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
同时,大连市生态环境局畅通举报渠道,诚邀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凡经查证属实的举报,将依据《大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给予500元至2000元奖励。举报邮箱:dlsthjxf@126.com,举报电话:8460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