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湖州市正式发布《餐饮节约行为导则》地方标准,并于12月1日起实施。据报道,该标准是浙江省首个制止餐饮浪费地方标准。
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在粮食生产、流通、加工、消费等环节存在不少的浪费现象。对此,社会广泛关注,近些年人们积极倡导和践行节约理念。不过,仍有少数人认为到餐馆用餐点多少菜,浪费不浪费,是个人私事,对勤俭节约缺乏应有重视。从这个角度看,通过建立一定约束机制,对浪费食物等行为予以纠正和规范很有必要。
具体到湖州市《餐饮节约行为导则》,这一地方标准针对社会餐饮、集体食堂、城乡家宴、网络订餐、家庭用餐等情况,分别制定了对应的防止浪费行为准则,既包括当前社会广泛倡导的“分餐制”“公勺公筷制”等,也有不少颇具特色的方法和手段。比如,设立绿色点餐专员,在餐前、餐中和餐后开展文明用餐服务和宣导工作;倡导标注食材分量,在套餐上注明建议消费人数,提供“半份菜”“小份菜”“拼盘菜”;将“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情况纳入餐饮服务单位动态等级评定标准等。
可见,这一标准既可以对人为因素造成的食物浪费予以限制,也可以对客观因素造成的浪费加以规范,从而减少或杜绝食物浪费行为。期待这一制止餐饮浪费地方标准能为其他地方提供有益借鉴,使反对食物浪费更加具体化、规范化。(文/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