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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揭牌成立

      2020-12-04 16:43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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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网消息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金东淑)12月4日,新组建的大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举行揭牌仪式。副市长张志宏参加。

      成立大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标志着我市市场监管领域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入崭新阶段。新组建的大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以市市场监管局名义,依法统一行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物价、商标、专利、商务、盐业、节能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避免多头多层重复执法,提高监管执法效率。主要负责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指挥、跨区域协作、部门配合、整体联动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全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善并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查处有重大影响、跨区域、上级交办等重大案件,负责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及全市节能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区市县(先导区)以及基层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

      执法队成立后,要全力打造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铁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大力弘扬、“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优良作风,聚集重点难点、聚焦百姓关切、聚焦民生发展,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法律为依据,履行好守安全、保民生、护秩序、促发展的职责,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百姓关心、企业关注的问题,敢于向危害百姓利益、侵害企业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亮剑”,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成为老百姓的贴心人和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守护神”。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指挥、跨区域协作、部门配合、整体联动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机制。

      (三)负责全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完善并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负责有重大影响、跨区域、上级交办等重大案件的查处,负责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及全市节能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食品 (食盐、酒类及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五)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和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七)负责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有关违法行为案件查处工作,负责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直销行为、传销行为、广告违法行为、拍卖违法行为、合同违法行为、经营无合法来源凭证的进口商品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等查处工作。

      (八)负责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领域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九)配合开展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样工作;负责问题产品的核查处置工作;配合开展问题产品的召回工作。

      (十)依职责负责投诉举报的受理及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协助做好重大活动市场监管领域安全保障工作;与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十二)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专项执法工作。

      (十三)负责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区市县(开放先导区)以及基层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

      (十四)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执法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责任编辑:王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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