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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专业选课、高校课程互选、修满学分可提前毕业……辽宁高校重大改革!

      2020-11-19 10:40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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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网消息(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金东淑 ) 定跨学期、跨专业、跨班级选课;高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法,学生跨校修读学分;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提前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准予提前毕业……从2020年11月开始,辽宁省将在10所左右高校开展完全学分制改革试点,并于2021年2月底在试点学校全面实施完全学分制改革;从2021年8月开始,在全省普通高校全面推进完全学分制改革。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完全学分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据了解,完全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 习质量和数量,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余地的教学制度。

      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主动适应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满足广大学生自主发展、多样化成才的需要, 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

      (二)坚持全省高校全覆盖。进一步深化普通高校完全学分制改革,推动高校建立与完全学分制改革和弹性学习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实现全省高校实行完全学分制全覆盖。

      (三)坚持管理机制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教学管理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优化教学资源配置,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四)坚持规范有序推进。严格学业标准,严把出口关,建立科学合理的选课制度和学分认定办法,完善学分标准体系,严格学分质量要求,完善质量保障体系,确保规范有序推进。

      工作任务

      (一)优化人才培养方案。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修订完全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学分转换标准、学生毕业的最低学分要求和修读年限,制定课程修读办法。鼓励各高校制定大类培养、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推动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协同育人。

      (二)加强课程资源建设。不断丰富课程资源,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进一步增加课程数量, 建立“课程超市”,满足学生修读需要。每门课程都要有 2 名以上教师授课,为学生自主选择授课教师、授课时段提供条件。

      (三)建立学生选课制度。鼓励学生根据学习基础、学习能力等实际情况,按照学校开课计划和选课规定跨学期、跨专业、跨班级选课。学生要按照学校选课办法和课程先修后修关系选课,选课数量应符合学生的学习能力。

      (四)推进学分互认转换。鼓励省内高校联合开设优质课程,推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与学分互认。制定高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办法,推进学生跨校修读学分。

      (五)实行学业导师制度。学校要为学生配备学业导师,指导学生选课、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进度。学校要建立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保障指导教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六)明确学生修业年限。根据本校实际,以专业学制年限为参考,确定弹性修业年限范围。规定学生每学期或每学年所应修读的最低学分数,确定学生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停学创业等有关期限。在学校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范围内,学生可连续在籍学习,也可根据个人的特殊需要和实际情况申请暂时中断学习,分阶段完成学业。提前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准予提前毕业。

      (七)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建立与完全学分制管理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和配套的管理制度, 深化人事制度、招生就业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改革,制定学分收费管理办法,为完全学分制改革提供保障。

      [ 责任编辑:王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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