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网消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毛雪梅)发展产业带动就业,2020年重点做好地铁5号线、13号线一期、北站综合交通枢纽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地铁4号线、1号线三期、大连新机场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挖掘内需开拓市场,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2020年建设15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推进重点群体实现就业,持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组织开展基层服务岗位计划岗位征集和人员招募工作……为积极推进稳就业工作,完成保居民就业任务,大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共分为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推进重点群体实现就业、提升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强化稳就业组织保障五个部分,23条政策措施。
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
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全力推动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带动上下游制造业、服务业市场需求,促进用工就业保持稳定。2020年重点做好地铁5号线、13号线一期、北站综合交通枢纽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地铁4号线、1号线三期、大连新机场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城市停车场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提高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就业岗位的参保企业,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给予稳岗返还,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挖掘内需开拓市场。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2020年建设15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中心。
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
对大连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在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开工的,按期间实际新招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进行用工备案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员工数量,给予每人2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对上述企业在其它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员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新招用1人按规定给予1000元标准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疫情防控期间向我市企业提供职业介绍、所推荐的劳动者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进行用工备案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对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按25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对租用场地初次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残疾人,创办经营实体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按照实际租赁期限给予6000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可按月折算,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推进重点群体实现就业
持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组织开展基层服务岗位计划岗位征集和人员招募工作。
国有企业今明两年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不得随意毁约,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审方面与其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可在单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职称管理部门进行职称申报。
将2020届、2021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见习补贴和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范围。鼓励就业见习基地积极开发见习岗位、吸纳见习人员,搭建岗位对接平台,完善就业见习相关服务,缩短见习基地见习补贴发放周期。
2020年培训农村创新创业人才600人次。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手工艺传承人等机构或个人作为主体提供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提升就业创业服务能力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可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及时启动价格联动机制,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登记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