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网消息(记者 姜洁)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那么在大连如何申请法律援助?记者从大连市司法局得到这份权威解答。
如下法律问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这些法律问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根据《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当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民事、行政等法律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给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
(六)请求给予工伤待遇的;
(七)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八)因工伤事故、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
(九)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
(十)因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等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权利的;
(十一)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和其他严重侵权行为受到侵害主张权利的;
(十二)主张享受义务教育权利的;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与公民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事项。
根据《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九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民,依法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经济困难如何界定?
申请法律援助的前提条件是经济困难,经济困难又如何界定?根据《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八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经济困难的公民:(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成员;(二)特困人员;(三)低收入家庭的成员;(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倍的群体)(四)在社会福利(救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或者接受社会救助的人员;(五)作为政府扶贫对象并登记在册的农村贫困家庭的成员;(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经济困难人员。
所有法律援助申请都提交经济困难证明?
是否所有的法律援助申请都必须提交经济困难证明?一般情况下,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经济困难证明,但是根据《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提交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证明:(一)持有民政部门核准的给予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或者享受优抚待遇证件的;(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或者劳务费、工伤赔偿及在履行劳务合同中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的;(三)未成年人受到其监护人侵害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或者主张义务教育权利的;(四)老年人请求给付赡养费的;(五)家庭暴力受害人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
(二)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
(四)案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另外,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未成年人或者盲、聋、哑人或者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又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书面通知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属于指定辩护,不需要再提交经济困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