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网消息(记者 葛春家)进入到12月份,又有一批关乎于我们日常生活的新规开始施行,一起来看——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禁止利用讲座等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非保健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作用,不得发布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检验信息。
→新修订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12月1日起实施,本次修订将生活垃圾类别调整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4个大类和纸类、塑料、金属等11个小类,同时调整了对应的图形符号。
→新修订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1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保险公司销售健康保险产品,不得非法搜集、获取被保险人除家族遗传病史之外的遗传信息、基因检测资料,不得夸大保险保障范围,不得隐瞒责任免除。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法律从制度设计上鼓励创新、加快新药上市,明确网络销售药品线上线下相同标准、一体监管,为公众健康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时,我国首部《疫苗管理法》也将正式“上岗”,法律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对违法生产销售假劣疫苗,设置了比一般药品更高的处罚。
→工信部发布的《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12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电信企业九类禁止性行为,包括妨碍服务、干扰用户选择、阻挠携转、降低通信服务质量、比较宣传、虚假宣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