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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中院执行局强制腾退保嘉大厦6300余平房屋

      2019-11-20 09:57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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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中院执行局强制腾退保嘉大厦6300余平房屋 _大连新闻_天健原创 _大连天健网

      天健网消息(记者 丁一)11月18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重拳出击,对位于大连市中山区保嘉大厦七至十四层(除第十层)的43套共计6300余平方米的房屋展开一场大规模的强制腾退房屋行动。

      原申请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下简称东方资产)与被执行人大连保嘉大厦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判决由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借款本金4600万元及利息等其他费用。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人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后因债权转让,市中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将申请执行人变更为北京包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融公司)。

      本案进入执行阶段后,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对被执行人名下保嘉大厦的7-9层、11-14层房屋进行了评估,经过拍卖流拍后,2019年1月30日,上述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5935.703万元交付给申请人抵偿等值债务。

      但房屋现场由被执行人占有使用,市中院负责本案执行的曹洪涛法官,多次前往劝说,但被执行人仍坚持拒不离开。2019年9月12日,曹法官再次前往涉案房屋处,张贴自主腾退公告并向被执行人下达最后通牒,告知其如果不按期腾退,法院将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被执行人置若罔闻,面对法院张贴的腾退公告,直到公告期满,被执行人都未表现出任何将所占有房屋主动腾退的迹象。

      2019年11月18日下午,曹法官按照行动方案的要求及执行局领导的指示,带领执行局执行一处二十余名干警前往保嘉大厦,根据现场情况和行动方案,执行局干警分成物品清点组、现场秩序维护组、后勤保障组、指挥调度组和突发应急组。各组成员各司其职,将各项物品清点完毕,法警队有序维持现场秩序。在市院执行局的严格的作风纪律和强大执行力量的震慑下,被执行人只好配合对涉案房屋做腾退处理。由于腾退工作复杂,隐性矛盾较多,社会影响较大,此次行动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

      [ 责任编辑:姜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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