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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建后补!大连市种植结构调整补贴金开始发放

      2019-11-06 10:58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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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建后补!大连市种植结构调整补贴金开始发放 _大连新闻_天健原创 _大连天健网

      天健网消息(记者 温笑权)为推进大连市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相关指导意见,大连市出台了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实施方案。大连市农业农村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印发2019年大连市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对新建规模化设施农业,包括规模化的日光温室、冷棚给予补贴,要求各区市县(先导区)启动补贴申报工作。

      据悉,补贴范围包括支持综合效益高、抗灾避灾能力强、调整稳定性高的新建规模化设施农业,如规模化的日光温室、冷棚。各区市县(先导区)将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在验收后对验收合格的新建设施农业小区给予资金补贴。具体的补贴标准为:

      对新建50-100亩(含50亩,不含100亩,面积均为设施内面积,下同)的日光温室小区,每亩补贴标准为1.2万元;

      对新建100-200亩(含100亩,不含200亩)的日光温室小区,每亩补贴标准为1.6万元;

      对新建200亩及以上(含200亩)的日光温室小区,每亩补贴标准为2万元;

      对新建100-200亩(含100亩,不含200亩)的冷棚小区,每亩补贴标准为3000元;

      对新建200亩及以上(含200亩)的冷棚小区,每亩补贴标准为4000元;

      对符合标准的冷棚小区,当年发放50%补贴资金;第二年春季,经核实继续在原址从事农业生产的,再发放剩余50%资金。

      据介绍,申报工作分为生产主体申报、村级审核公示、乡级验收确认、县级复验汇总、资金发放、补贴备案、市级抽查等7个步骤进行。各区市县(先导区)要于2019年12月15日前完成种植结构调整补贴面积核实与资金发放工作。同时,各区市县(先导区)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强化政策引导,做好服务指导,鼓励支持农户、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化发展设施农业,做好新建设施农业补贴政策落实,推进设施农业大发展。

      [ 责任编辑:姜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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