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网消息(记者 丁一)10月16日,山东籍男子祝某驾驶由面包车非法改装的“油罐车”现场为一辆私家车车加油时,被大连交警特勤大队巡回执法小组当场查获。
执法现场
当天中午12时09分,特勤大队执法小组巡逻至甘井子区张前路圣道检测线附近辅路时,发现道路北侧路口处停放的一台号牌为鲁MFCXXX的白色金杯面包车,车内伸出一根黑色油管正向并排停放的一台白色现代轿车加油。执法小组立即上前查看。
检查中,金杯面包车驾驶人祝某无法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及车辆保险。通过警务设备查询,发现鲁MFCXXX号牌为一台逾期未审验和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黑豹牌轻型货车所有,原车应为牌号辽BKXXX7核载11人的中型客车。随后在对车辆内部检查时,发现车内除了保留前排两个座椅外,其他9个座椅全部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容积近1500L(1.5吨)的铝制油箱及一台汽油加油机。
记者看到,为熄火后能继续给加油机供电,车内还加装了一块电瓶,车厢内部电线凌乱,浓烈的汽油味在车方圆5米的距离都能闻到,车窗玻璃内侧全部用油漆喷涂过,从车外根本看不清车内情况。同时,在对正在加油的白色现代轿车进行检查时,交警发现驾驶人王某的驾驶证为违法未处理超分停止使用状态。
据驾驶人祝某交代,这台移动加油车是其通过花费13000余元组装起来的,为逃避打击,祝某通过手机短信、微信联系客户加油,加油地点不固定,基本都是选择城乡结合部周边小路进行加油操作。
祝某因涉嫌使用其他号牌、未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3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以及《机动车登记和使用规定》第57条之规定,将面临暂扣机动车、合并处罚5550元的处罚。
王某,因驾驶证超分公告停止使用期间驾驶机动车,属无证驾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1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将面临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7日处罚。
另外,对于祝某利用改装后车辆非法运输并买卖汽油的违法行为,现已移交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辛寨子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