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网消息(记者 姜洁)今年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是怎样的?近日,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待遇支付管理部部长倪文,得到如下回答:
定额调整:
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70元。
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
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7年12月31日前退休(职)人员和“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55元。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
挂钩调整:
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18年12月领取的统筹内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8%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倾斜调整:
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