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网消息(记者 葛春家)为落实大连市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奖励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依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大政发[2017]52号),结合实际情况,市金融发展局制定了六个实施细则,对银行、保险、担保、小贷和股权投资机构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业务补贴或奖励。
六个细则分别为《大连市科技保险风险补偿实施细则》、《大连市投贷联动风险补偿与业务补贴实施细则》、《大连市科技创新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实施细则》、《大连市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服务科技创新企业奖励实施细则》、《大连市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实施细则》和《大连市鼓励股权投资企业政策实施细则》。
大连市金融发展局银行保险与资本市场处副处长王崇喜、监管一处(审批办)主任科员王欢、监管二处主任科员宋婧婧做客“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解读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并回答网友提问。
市金融发展局解读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
问:六个细则从何时开始执行?
答: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5年,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根据政策实施情况可进行修改和完善。
问:细则中的科技创新企业具体是指哪几类企业?
答:细则所述科技创新企业与《大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表述一致,是指经大连市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市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或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备案众创空间内孵化的企业。
问:科技保险具体指哪些保险业务?
答:《大连市科技保险风险补偿实施细则》所述科技保险是指我市保险业机构针对科技创新企业开展的专利权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高管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关键研发设备损失保险四种保险业务。
问:我市对开展投贷联动的机构给予何种奖励?风险补偿方式如何?
答:《大连市投贷联动风险补偿与业务补贴实施细则》规定,在银行贷款和投资资金均到位后,对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银行和投资机构,分别按贷款额和投资额的1%予以补贴,银行和投资机构的补贴均为25万元封顶。银行贷款如出现风险,对经认定的贷款本金实际损失按50%对银行机构给予补偿,单个企业(含关联企业)最高补偿100万元。
问:对银行开展科技创新企业信用贷款出现的损失如何补偿?
答:《大连市科技创新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实施细则》规定,对银行开展科技创新企业信用贷款发生的风险,按照贷款本金实际损失的50%对债权银行给予补偿,单户企业(含关联企业)最高补偿额100万元。细则所述信用贷款是指我市银行机构以无抵押、无质押、无担保的方式向科技创新企业发放的贷款,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孵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以个人名义申请但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无抵押、无质押、无担保个人经营性贷款。
问:开展科技保险的保险机构能得到哪些政策扶持?
答:《大连市科技保险风险补偿实施细则》规定,保险机构开展科技创新企业科技保险业务出现赔付,在完成理赔程序后,按照赔偿金额的20%对保险机构给予补偿,单一企业在一个保单年度内最高补偿保险机构100万元。如单一企业投保多个险种,交叉的保单年度不重复计算。单一保险机构年最高补偿500万元。
问:创投政策是对管理机构给予奖励,对未委托其它管理机构管理的,可否由股权投资企业作为奖励对象?
答:对委托其它管理机构管理的股权投资企业,由管理公司作为奖励对象;未委托其它管理机构,实行自我管理的,由股权投资企业作为奖励对象。
问: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大连科技创新企业,有什么奖励政策?
答: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大连科技创新企业的,根据投资额分级对其管理机构给予奖励。单笔投资额不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的,按投资额的4%给予奖励。单笔投资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部分按投资额的4%给予奖励;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单笔投资额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部分按投资额的4%给予奖励;超过500万元不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按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投资额的1.5%给予奖励。单笔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部分按投资额的4%给予奖励;超过500万元不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按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超过1000万元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部分按投资额的1.5%给予奖励;3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单笔奖励资金不超过100万元,累计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问:如果一家股权投资企业对我市两家科技创新企业分别投资1亿元和1800万元,那么该企业在该年度的奖励如何计算?
答:两笔投资分别计算,计算方式如下:第一笔投资1亿元,500万元以下部分按4%计20万元;500万-1000万元部分按2%计10万元;1000万-3000万元部分按1.5%计30万元;3000万元以上部分按1%计70万元,合计130万元,但因单笔上限不超过100万元,因此,该笔投资应奖励100万元。第二笔投资1800万元,500万元以下部分按4%计20万元;500万-1000万元部分按2%计10万元;1000万-3000万部分按1.5%计12万元,合计42万元。该股权投资企业在该年度获得奖励142万元。
问:对小额贷款公司服务科技创新企业有什么奖励?
答:按照每年向科技创新企业发放的贷款余额增量给予1.5%的奖励,每家小贷公司年最高奖励人民币100万元。
问:为我市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贷款的小额贷款公司,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奖励资金?
答:①在大连市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经营规范,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问: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奖励资金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按细则要求,应提供以下几类材料:①《大连市xx公司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人民银行信用报告原件及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③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完税证明原件;④服务科技创新企业的贷款余额情况明细表(须包括借款人名称、贷款合同号、贷款金额、贷款余额、起止日期等信息);⑤服务科技创新企业的贷款合同、放款凭证及收款凭证;⑥借款企业营业执照;⑦审核部门认为需补充的其它材料。
问: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奖励资金时的申请材料,还有其他什么格式要求吗?
答:应向市金融局提交申请材料一式四份,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申请企业公章且在提交申请材料时提供原件以供核对。表格制式文本可在市金融局网站下载。
问:大连市所有的担保公司都可以申请相关奖励吗?
答:满足以下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均可申请奖励资金,具体条件如下:①在大连市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②经营规范,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且无不良信用记录;③融资担保公司为我市科技创新企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在贷款到期时,被担保企业未能按合同约定向银行偿还贷款,融资担保公司依据担保合同代其偿还后发生的实际损失,且被担保企业与融资担保公司之间没有关联关系。
问:担保机构服务于科技创新企业可获得多少奖励资金?如果出现损失最多能获得多少补偿?
答:融资担保公司按照每年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担保的在保责任余额增量给予1.5%的奖励,每家担保公司年最高奖励人民币100万元。对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担保风险按每年担保代偿实际损失的20%进行补偿,单一法人机构年最高补偿人民币500万元。
问:如担保公司想申报奖励,直接报给金融局吗?
答:是的,拟申报奖励或补偿资金的融资担保机构应向市金融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报表格制式文本可在市金融局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