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网消息(记者 韩晓菲)为了确保本市进口食品安全,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确保市民“舌尖上的安全”,按照大连市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部署,9月20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连海关、中山区政府在大连友谊商场联合举办“守护食品安全 共享美好生活”2019年大连市进口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据了解,我市于即日起启动进口食品安全建设工作,将探索推行多部门联动的进口食品全链条监管。
本次宣传活动上,中山区政府、大连海关、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讲话。活动现场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大连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宣传片、进口食品安全宣传片,活动现场还设立了展示台、咨询台,现场开展有奖知识问答、咨询宣传、进口商品辨识、宣传资料发放、投诉举报受理等。
今年以来,大连海关、市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监管举措和力度,积极开展进口食品安全建设。一是严格落实进口监管责任,从进口准入、加工企业备案、官方证书审查、安全风险监测等环节严把进口食品进境源头安全;二是加强缉私打私力度,严防疫区产品输华,确保国内市场供应安全;三是强化进口食品市场抽检力度。以进口酒类、肉类、水产品为重点,检查进口食品代理商、专营店、批发市场、冷库、大中型商场超市、酒吧、KTV等重点场所,检查食品经营许可、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货台账和记录,查处假冒进口、非法进口、货证不符、重金属超标、变质超期、无中文标签或标签不合格等行为,严厉打击进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切实保障进口食品安全,大连海关、大连市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围绕“强宣传、促协同、抓源头、提能力、树标杆”,以宣传互动、抽检互认、监管互补、培训互助为主要抓手,积极探索建立、推行“进口食品全链条监管模式”。下一步,大连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开展实施由大连海关主导的“口岸行”及市场监管局主导的“批发市场监督检查”等大型检查活动,实现监管效益“1+1>2”;还将联合开展全市经营性冷库工作会议,强化进口肉类监管和行业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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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买进口食品需要注意什么?
正规途径进口的食品都有中文(简体字)标签,标食名称、原产地、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原产国或原产地区的名称,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可不标示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原有外文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等不需要翻译成中文。
进口预包装食品如仅有保质期和最佳食用日期,应根据保质期和最佳食用日期,以加贴、补印等方式如实标示生产日期。
进口食品要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索取。不要轻易购买没有中文标签、经营者又不能提供来源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所谓“进口食品”。
2.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上的外文看不懂怎么办?
进口预包装食品的食品必须有中文标签。可以在原进口预包装食品包装外加贴中文标签。在使用中文标签的同时,可以使用外文,也可以使用繁体字。
进口预包装食品同时使用中文与外文时,其外文应与中文强制标识内容和选择标示的内容有对应关系,即中文与外文含义应基本一致,外文字号不得大于相应中文汉字字号。对于特殊包装形状的进口食品,在同一展示面上,中文字体高度不得小于外文对应内容的字体高度。
3.可以向我国出口肉类产品的国家或地区有哪些?
我国对进口肉类产品实施检验检疫准入制度。对于已获得准入可以对我国出口肉类产品的国家和区及其肉类品种、出口企业等信息,海关总署定期更新并在官网公开。
4. 非法入境的肉类产品存在哪些风险?
存在三种风险。由于非法入境肉类来源的国家和地区、动物来源、屠宰、加工、储存、运输等情况均不清楚,且无法确认,因此存在很大的安全卫生和传播疫情疫病的风险。一是可能携带动物疫病病原,引起动物疫病传播的风险,对畜牧业生产造成危害,如果是人畜共患病,还将威胁人的健康;二是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可能超出我国限量标准,甚至可能含有我国禁用的“瘦肉精等药物;三是屠宰、加工、储存和运输过程的产品质量安全难以保障,存在污染、腐败等安全卫生问题。
5. 如何确保肉类产品是合法进口的?
消费者可以登录海关总署查询《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准入名单》,选择准入名单内的肉类产品进行购买;消费者在购买进口肉类产品时可向商家索取由海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与所购买的产品信息进行比对;消费者可通过包装标识来甄别正规进口肉类产品,正规进口肉类产品外包装须以中文注明: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信息;内外包装须注明产地国、品名、生产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等信息。
6.进口水产品和国内生产水产品的标准一样吗?
一样,都要符合中国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92条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 进口水产品的包装有哪些要求呢?
根据《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定,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进口水产品的内外包装上应当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标识,标明包括水产品的商品名和学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和保存条件,生产方式(包括海水捕捞淡水捕捞、养殖),生产地区(包括海洋捕捞者的捕捞海域、淡水捕捞者的来源国家或者地区、养殖产品的最后养殖阶段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生产加工企业(捕捞船)名称及编号,须标注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等内容。进口预包装水产品的中文标签应当符合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国家标准要求。
8. 如何才能选购到真正的进口葡萄酒?
一是看标签。根据《食品安全法》,所有通过正规渠道进口的葡萄酒都应加贴中文标签,缺少中文标签的葡萄酒极有可能是国内灌装或通过非法渠道入境。国标中要求强制标注的内容有:品名,原产国,配料,产品类型,酒精度,生产(灌装)日期,贮存条件,进口商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净含量,警示语等。消费者可观察中文标签的标注内容是否全面,有没有仿冒翻印的痕迹,以此来鉴别真伪。二是看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所有经正常途径进口检验检疫合格的葡萄酒,海关会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费者在购买时可向进口商索要查证。
9. 可以通过条形码来判断葡萄酒是否是原装进口的吗?
根据国际编码组织管理准则,商品条形码最好以所在销售国的条形码为主,但同时也允许以原生产国条形码为产品条形码。在国内生产的商品,也可以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因此,商品条形码并不代表产品的原产地,只代表管理商品条码的国家或地区的编码组织,比如以“30-37”开头的条码只是某商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在法国申请的厂商识别代码。不能片面地以商品条码来区分葡萄酒是国内产品还是进口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