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友您好!大连民意网欢迎您的光临!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 当前位置:大连民意网 - 大连民意网 > 

      公布举报电话、新增抓拍设备……警方对不文明行为“划重点”

      2019-09-18 09:36 来源:大连天健网
      选择字号: T | T

      公布举报电话、新增抓拍设备……警方对不文明行为“划重点” _大连新闻_天健原创 _大连天健网

      天健网消息(记者 丁一)9月17日,记者自大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自6月份开展“文明同行”行动至今,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0.8万件,其中现场处罚11.1万件,饮酒驾驶3200余件,醉酒驾驶700余件,涉牌涉证违法8900余件,超员4500余件,超载4500余件,违法停车30.7万余件,机动车不礼让行人6900余件,随意变更车道22.5万余件,行人交通违法4200余件,摩电车处罚1.5万余件。

      会上,警方公布相关举报电话——广大市民遇到交通违法行为可拨打电话83635222进行举报,遇到违法违规养犬的各类问题,可拨打举报电话87110855进行举报。

      据悉,截至目前,大连市共完成11条主干路街临时停车设施规范工作,清除不规范、私划泊位及无泊位乱点2400余个,清理私设停车桩、杆、器53处,新设及维护车位1300余个,调整盲道位置800余延长米,增设各类隔离柱180余根、绿篱3900余延长米、花箱100余组,另外19条主干路街将于9月底规范完成。

      另外,治安部门针对养犬管理工作,开展了一系列不文明养犬整治专项行动,全市公安机关强制收容违规犬700余只,处理涉犬投诉举报1500余件,发放宣传材料6万余份。在野广告清理整治方面,重点打击在喷涂、张贴野广告的过程中出现的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及治理过程中妨碍公务的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印刷业2200余家次,开展集中培训3次。针对涉娼涉赌犯罪行为,全市未发生影响恶劣或大面积的涉黄涉赌案件。

      市交警部门将强力治理打击五种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治理行人交通违法方面,交警部门加大对130个主要路口早晚高峰期间行人闯红灯、斜穿马路、翻越护栏的管控力度。组织违法行为人到宣传车观看不少于5分钟的宣传警示教育片,利用各种媒体对重点行为人进行曝光。

      在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工作中,交警部门将采购10套车辆不礼让斑马线移动抓拍设备,分别安设在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高新和旅顺辖区的主要路口,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进行实时抓拍。同时组织警力集中开展整治,在路口两侧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进行取证,并现场开具处罚决定书。对多次违反让行规定的车辆驾驶员,将通报其所在的单位,加强内部教育管理和惩处。

      因车窗抛物违法存在适时性,取证较困难,车窗抛物主要以市民举报为主。对于涉嫌车窗抛物的违法嫌疑人,一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既要曝光宣传,同时对举报人实施奖励。

      对照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标准,市交警部门约谈外卖企业,督促配送车辆转型升级,淘汰超标电动车和悬挂中、西、沙、甘号牌外的摩托车,实行“一人一车一证一码一定位”的“五个一”文明骑手管理;推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同时严查严管摩托车、电动车闯禁行、逆行、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对于无证驾驶的摩托车和超标电动车的驾驶人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并对依法扣留逾期未处理的超标电动车、摩托车进行报废。

      对于违法停车行为,交警部门将利用视频监控对违法停车实施抓拍,对视频监控抓拍不到的路段组织警力进行查处。对设置有禁停标的路段,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对于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对违停车辆进行拖移(期间将告之被拖移地点);对于停车泊位内,没有入位或不按车头朝向停放的车辆以及用各种形式圈占停车泊位的行为将大力查处。

      治安部门多措并举深化文明“创城”工作

      为扩大扫黄禁赌战斗成果,下一步,治安部门将严管娱乐服务场所,全面整治我市电子游艺厅、练歌房、舞厅等娱乐场所,洗浴、桑拿及松骨等带有按摩项目的服务场所,棋牌室、茶楼等休闲场所治安秩序;严打黄赌违法犯罪、严查农村开设流动赌场,深入开展打击跨境网络赌博和OTO模式的组织卖淫违法犯罪等“断链”行动。

      持续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工作中,将最大限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强化养犬工作的入户调查和走访。进一步加强对早、晚遛犬较为集中的时段和繁华路段、公园、广场的巡逻检查,特别是加大对拆迁废墟、闲置空地、空置厂房、高架桥洞等流浪犬易于聚集区域巡查力度,组织专门力量,及时清除流浪犬患。

      对于野广告清理整治,治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印刷业等特种行业的管理,打掉一批违法印制野广告的黑窝点,从源头上加强对野广告的管控工作;对相关部门在行使处罚喷涂、张贴野广告职责时出现的妨碍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野广告违法犯罪线索的核查力度,全力侦破涉及野广告的违法犯罪案件。

      [ 责任编辑:姜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