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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环保发布】我市2500余家企业需办理排污许可证 无证排污将予处罚

      2019-09-06 10:52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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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网消息(记者 韩晓菲)根据《固定污染物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今年我市启动了汽车、水处理、锅炉等20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截至目前,仅有71家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提醒相关企业,尽快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开展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依法持证排污。对应当申领排污许可证但未申请的排污单位,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今年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涉及我市20个行业2500余家企业。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磷肥、汽车、电池、水处理、锅炉等5个行业企业应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排污许可证。畜禽养殖、乳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酒、饮料、制鞋、人造板、木质家具、聚氯乙烯、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电力生产、环境治理、电镀、水处理通用工序等其他15个行业,9月30日前核发率不少于40%,11月底核发率不少于80%,12月20日前100%完成核发工作。


      排污许可是法定行政许可,是以许可证为载体,对排污单位的排污权利进行约束的一种制度,许可证执行情况也是今后生态环境部门执法监管的重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对照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进一步加大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的违法行为,以确保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到实处。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排污许可工作咨询方式:


      http://www.epb.dl.gov.cn/Common/View.aspx?mid=17&id=39323&back=1



      [ 责任编辑:姜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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