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网消息(记者 钟媛)“我是黑龙江户籍,现在在大连生活,没有工作,可以在大连参加医疗保险吗?”、“我曾缴纳过一段时间的职工医疗保险,后来断缴了,现在想继续缴费,中断期间的费用需要补缴吗?对我个人医疗保险待遇会有什么影响?”8月31日,市医保局做客《12345市民热线》,市医保局的工作人员在节目中对市民关心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一、我市黑龙江户籍,现在在大连生活,没有工作,可以在大连参加医疗保险吗?
具有本市居住证的劳动年龄内人员,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自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待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在今年的预缴期,也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明年1月1日起,享受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我曾缴纳过一段时间的职工医疗保险,后来断缴了,现在想继续缴费,中断期间的费用需要补缴吗?
如果您失业状态下医疗保险出现了断缴,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补缴,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无论是否补缴医疗保险费,均不予支付。如果补缴,补缴的时间可以计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断缴医疗保险不仅会影响您断缴期间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也可能导致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能达到规定年限。
如果您是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出现了断缴,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及职工必须补缴。中断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用人单位及职工整体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职工在缴费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三、我得了大病,怎样才能享受职工大额补充保险呢?
职工大额补充保险是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到50万元之间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统筹支付费用达到25万元后,医疗保险通过系统设置,将自动进入大额补充保险支付,参保人员无须再办理任何手续。
四、我是一个慢病患者,听说现在慢病患者可以在多家定点就诊了吗?
是的,为了方便患者就医购药,从今年3月起,我市享受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补助患者的就医单位调整为各病种定点就医单位范围内的所有单位,不再固定一所定点单位就诊。
五、我刚工作不久,现在怀孕了,能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呢?
生育保险规定,连续缴费满10个月且继续缴费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您在分娩时,生育保险缴费时间达到上述规定,就可以享受生育费用定额报销和生育津贴待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