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网消息(记者钟媛)8月31日,市医保局作客《12345市民热线》,就市民关心的安宁医疗病区试点医院都有哪些?安宁医疗病区都收治什么样的患者?费用如何支付结算?等相关问题做出解答。
目前,全市在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和大连红星海医院进行试点,试点期1年,从今年7月1日到2020年6月30日。
据悉,安宁医疗病区收治的患者标准是经三级定点医院诊断为癌症晚期/终末期,无治愈希望、病情不断恶化;且KPS(功能状态评分标准)评分50分以下,预计生存期不超过3个月的参保患者。参保患者及家属愿意并同意接受安宁疗护,经试点医院安宁疗护病区主治医师、家属及患者确定不再接受手术等创伤性治疗及放疗、化疗、靶向药物等治愈性治疗,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5号)规范治疗,签署知情同意书。
参保患者入住试点医院安宁疗护病区后,住院起付标准和统筹支付比例按照试点医院相应级别进行支付。安宁疗护参保患者中途出院,再次进行安宁疗护,且前后在同一安宁疗护医院(病区)的,只承担一次住院起付标准;在不同安宁疗护医院(病区)的,分别负担住院起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