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网消息(记者 葛春家)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正式施行。耕地占用税是一种行为税,是我国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的一项重要政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有以下四类行为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行为(不包含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行为),如建设猪圈、不可恢复为耕地的鱼塘、开辟高尔夫球场、建设公路等行为。
→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行为(不包含占用上述农用地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的行为),如房地产项目开山填海占用林地、滩涂的行为。
→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的行为,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的行为(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