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网消息(记者 毛雪梅)8月19日起,中山区人才公寓正式开始受理入住申请。记者从中山区获悉,位于中山区不朽巷桃源里3号、4号的中山区人才公寓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560套房间。家具、电器等生活设施配备齐全,能实现拎包入住。
目前人才公寓有两种户型,大户型为58m²/套,小户型38m²/套,重点解决企业、科研单位创新创业型人才住房困难问题。人才公寓租金大户型公寓为1800元/月,小户型公寓1200元/月,由物业代收。水、电、燃气、暖气、物业等费用由个人承担,具体按中山区人才公寓物业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条件的人员,入住中山区人才公寓期限不超过3年。拟超期租房的,入住人员需提前一个月向审核机构递交申请,报中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持《中山区人才公寓延期入住通知单》到人才公寓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中山区人才公寓怎么申请?
人才公寓申报地点:中山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杏林街62号)四楼人才服务中心
人才公寓申请有什么条件?
在中山区注册并纳税企业、科研单位的工作人员,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无住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住:
→被市级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博士、副高职称及以上人才或高技能人才(高级技师一级),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职称人才或高技能人才(技师二级),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毕业生、初级职称人才或高技能人才(高级工三级),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区政府研究同意的其他人员。
人才公寓申请要带哪些材料?
符合入住条件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中山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无住房证明;
3.申请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户口簿、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上级政府部门及相关部门人才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