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网消息(郭云峰 记者 冉嬛) 为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大连中院2019年5月通过立案环节导入诉前调解程序委派给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319件证券期货虚假陈述案,目前已在委派调解的期限内成功化解66件,矛盾化解率20.7%;未调解成功的其他253件案件则已全部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导入民事快审快判程序。
据了解,2018年11月,大连中院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大连辖区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纠纷诉调衔接工作合作备忘录》,又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大连辖区金融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合作协议》。合作共建证券期货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调对接机制,努力打造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支持证券期货类案件审判的新格局,相关工作成效已初步显现。
与依据中小投资者投诉而启动的单一主体的调解程序相比,证券期货类案件最长30日的诉前调解期限,以及调解失败案件直接进入诉讼程序等举措,可有效防范相关主体借助漫长的调解期限迫使中小投资者让步、侵害其合法权益等现象。
据介绍,在涉众赔偿案件的调解中,不少公司担心与投资者快速和解可能降低赔偿的门槛,并激励更多的中小投资者向公司索赔,宁愿在个案的裁判中承担更高的赔偿数额也不愿与数量众多的中小投资者大范围和解。在前述案件的调解中,公司与中小投资者的商谈曾一度陷入僵局,诉前调解随时面临着失败的风险,作为行政监管力量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及时介入,约谈公司高管和实际控制人,从法律政策及市值管理等角度敦促企业切实履行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最终促使达成了和解。
下一步,大连中院将不断总结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支持证券期货类案件审判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大对调解失败而进入诉讼程序案件的审判力度和执行力度,形成审判机制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相互支撑、良性互动的局面,争取为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支持证券期货类案件审判创新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