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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环保发布】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2019-03-05 09:34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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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网消息(记者 韩晓菲)记者从市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受不利气象条件及外来持续污染传输影响,连日来我市出现连续污染过程。3月4日下午,辽宁省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按照《辽宁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我市于3月4日21时启动《大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预案》黄色预警,采取Ⅲ应急响应措施。

      据了解,Ⅲ级应急响应措施主要包括:

      (1)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建议中小学停止户外体育课;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

      (2)建议性措施

      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建议性措施包括:

      ①尽量减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调温度调高2-4℃,冬季调低2-4℃;

      ②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

      ③暂停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

      ④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⑤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⑥加大道路湿式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⑦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⑧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强制性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当空气达到重度污染时,采取以下强制性措施:

      ①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加大对机动车排放、物料堆场封闭、秸秆焚烧等面源污染的执法检查频次,降低面源污染。(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各区市县政府及先导区管委会)

      ②重点排污单位通过降低生产负荷、提高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率等方式减少30%以上污染物排放,其中水泥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错峰生产。排放VOCs的石化、化工企业和园区停止各类大型连续生产装置开停车、放空等作业。停止露天喷涂等排放VOCs的工序。(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各区市县政府及先导区管委会)

      ③除市政府重点工程外,所有项目停止土石方作业。仍实施土石方作业的项目,必须加大扬尘防控措施。(责任部门:市建委、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行政执法局、钻石海湾办、新机场沿岸商务区开发办、东港商务区开发公司、各区市县政府及先导区管委会)

      ④除特殊工艺、应急抢险工程外,停止桩类施工、土石方工程、建筑构件破拆、建设工地脚手架拆除、外立面涂料涂装、道路开挖、路面整修、房屋拆除等作业。(责任部门:市城建局、市建委、市行政执法局、各区市县政府及先导区管委会)

      ⑤停止露天矿产资源开采活动。(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国土房屋局、各区市县政府及先导区管委会)

      ⑥重点区域实施交通管制,并进一步扩大重点区域范围,限制大、中型运输车辆(公交除外)和尾气不达标、冒黑烟的机动车在重点区域行驶。(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⑦加大道路湿式清扫保洁频次。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重点湿保道路增加清扫保洁作业2次;其他道路增加清扫保洁作业1次。(责任部门:市城建局、各区市县政府及先导区管委会)

      ⑧严禁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责任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及先导区管委会)

      ⑨严禁露天焚烧落叶及垃圾,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烧纸等落后祭祀方式。(责任部门:市行政执法局、市城建局、市公安局、各区市县政府及先导区管委会)


      [ 责任编辑:王琛 ]
      关键字: 污染,措施,减少,责任,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