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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种行为即为盗水将予以处罚

      2018-03-19 09:52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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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网消息(记者 姜洁)“楼下的商铺有偷水的嫌疑。”“我的用水不应该这么多呀,是不是被偷水了?”……那么什么情况是偷水?记者从水务局做客的《12345市民热线》中获悉,根据《大连市供水用水条例》第32条规定禁止实施下列违法用水行为:在水表后(指水流方向)接管取水的;损坏、改装、倒装、私自拆装水表的;私自开启水表封印的;对磁卡水表的磁卡非法充值的;擅自使用消防用水的;其他盗用公共供水的行为。

          存在以上情况便被视为盗水行为,根据罚则单位用户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居民用户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市民可以拨打水政监察举报电话82441238或84618899,进行举报。

      [ 责任编辑:姜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