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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农合转诊已实时结算 患者不垫医药费少跑冤枉路

      2017-08-01 09:27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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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网消息(全琳 记者 李佳鹤)丛大娘是大连旅顺口一位朴朴实实的农民,几天前务农时不慎造成腰部外伤,当地医院难以处置,便建议她转往大连市内三甲医院治疗。一听说要转诊,丛大娘一家满面愁容。7月11日,丛大娘被转诊至大连市友谊医院后,经过一系列的确诊治疗,10天后,丛大娘康复出院。出院结算时,丛大娘拍着大腿,笑得合不拢嘴:“没想到!真有这转诊住院不用自己垫钱的好事!省老麻烦事儿了!”

          此前,新农合患者转诊上级医院看病,都需自己先垫付全部医疗费用,之后再回当地申请报销。转诊出去的都不是小病,医疗费用动辄几万甚至十几万元,对于靠务农来撑家的丛大娘来说,这无异于雪上加霜。况且,就算筹到医疗费,儿女们不在身边,回当地费时间费精力地申请报销也是件麻烦事。得知丛大娘的顾虑,医务人员解释说:“今年7月1日起,凡是大连市新农合患者因病情需要转往统筹区域外救治的,住院将不用再垫付一分钱!”丛大娘一开始将信将疑,确认新规实施后,乐得合不拢嘴!

          政策释疑:新农合患者异地转诊实时结算如何办理

          自2017年7月1日开始,凡是大连市参合患者因病情需要转往统筹区域外救治的,经县级医院网上转诊,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可直接到市级新农合定点医院诊治,住院费用不再现金垫付,采取网上实时结算(患者只支付新农合基金不予报销的部分)。

          因病情需要转往省级定点医院的,需市级定点医院网上转诊,经市级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到省级定点医院就诊,也可以享受实时结算。

          未按转诊程序或在非新农合定点医院就诊产生的费用,新农合及大病保险不予报销(急诊且在3个工作日内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报备的除外)。

          报销政策:诊疗药品目录参照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执行

          大连市三级甲等医院起付标准800元,报销比例为50%。大连市外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为1500元,报销比例为40%。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分两段进行补偿,0-10000元(含10000元)报销比例为30%,1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40%;其中22种重大疾病,报销比例上调为70%;新农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 责任编辑:尹燕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