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驾驶证年检政策咨询
我使用的是庄河交警队发放的B1机动车驾驶证。去年进行年检,驾驶证副页上记录栏内注明“每年的11月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在天健网上查明我的驾驶证没有扣分记录。请问我今年是否还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是否还要进行驾驶证年检。
回复如下:您好:您的咨询件我处已收悉,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0条第2款规定,持B2驾驶证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不需到医院体检。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另,123号令第62条规定:“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60周岁以下每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免于本记分周期审验。”其目的在于鼓励驾驶人遵章守法,希望您每一个记分周期都没有违法记分记录,免于审验。
回复部门: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