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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拖车辆驾驶人5月底前接受处理

      2013-05-26 22:39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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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健网消息 我市“僵尸车”清理工作已经开展3个月的时间,对于能够联系到车主的,民警劝说车主移走车辆,在无法找到车主的情况下,民警依法将其拖走。被拖走的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以及驾驶人应于2013年5月31日前持合法证明到车辆停放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该车辆进行处理。

       

      停放在新生桥附近的一辆“僵尸车”。

      民警支招:如何辨别“僵尸车”

      所谓“僵尸车”,是指一部分长期停在车位不动、停在那里无人使用的车辆。这些车辆满身灰尘,无人问津,长期不动弹,故被人称为“僵尸车”。中山区交警大队民警告诉记者,想要辨别“僵尸车”并不难,通常“僵尸车”的车身比较脏,有积土的现象。另外,“僵尸车”的轮胎也是容易露出“破绽”的地方,由于常年搁置,轮胎附近会长出杂草,有的轮胎已经完全干瘪。再有就是在车前玻璃雨刮器上会残留一些落叶,这样的车辆基本上可以确认是“僵尸车”,市民发现后可以及时与交警部门联系,交警部门会作出处理。

      由于长期停放,“僵尸车”轮胎附近长出了杂草。

      被拖车辆驾驶人5月31日前接受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长期占用社会公共资源停放的车辆移至指定的地点停放。车辆所有人、管理人以及驾驶人于2013年5月31日前持合法证明到车辆停放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该车辆进行处理。

      市民可登录大连公安网(http://www.ga.dl.gov.cn/)查看车辆停放地的详细信息,在大连公安网的主页上点击“交通公告”栏目,然后点击“交通违法公告”栏目,打开《长期停放的车辆移至指定停放地点的公告》,便可看到车辆明细及停放地点。

      僵尸车举报电话

      中山交警大队 82641881

      沙河口交警大队 84228166

      旅顺交警大队 86613052

      西岗交警大队 83639613

      甘井子交警大队 86602426

      高新园区交警大队 88149275

      民意网编辑部跟踪报道

      [ 责任编辑:柳小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