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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司法局2012年重点工作

      2012-06-01 16:40 来源:大连天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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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国、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201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全国、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目标,继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关工作,大力加强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突出重点、展现亮点,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谐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把握总目标,全力完成首要政治任务

          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司法行政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强调,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政治环境是各级政法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今年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总目标。对此,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准确把握、全面落实,坚决完成好首要政治任务、实现全年工作总目标。

          (一)立足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大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统一部署,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重大社会活动、重要节点,特别是影响本地区经济和社会稳定、易激化、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在活动中,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深入社区(村)、企业排查矛盾,化解纠纷,促进和谐,使潜在的纠纷得到有效预防,存在的纠纷及时得到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继续做好交通、医疗等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发展具有相应职业背景和专业知识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抓紧抓好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司法部、财政部关于人民调解业务经费保障的文件要求,努力将人民调解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在把握人民调解属性和特点的基础上,坚持“积极参与,依法进行”的原则,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互动工作。

          二、把握总基调,凝心聚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稳中求进、稳中求快是我市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基调;坚持稳中求稳,则是今年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总基调。对此,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准确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营造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治环境。

          (二)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指导和监督法律服务机构更加自觉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按照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促稳定的要求,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市法律服务工作成功经验,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专业资源,精心设计活动载体,打造更多有特色、有实效的法律服务品牌。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业等组建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工作团,积极参与我市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和“三个中心”、“一个聚集区”等建设,大力开展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等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广泛开展“法律体检”活动,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内部管理、生产经营、投资融资等进行专业调研、分析和评估,帮助企业有效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依法参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法律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大法律服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完善投诉查处机制,不断净化法律服务市场环境,增强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促进法律服务业向高水平高层次发展。

          进一步做好律师工作。引导更多、更高层次的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顾问,为政府制定和实施政策决策、化解经济社会矛盾问题和企业依法经营等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认真做好诉讼代理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积极为群众解决就业就学就医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当事人尽可能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纠纷,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指导律师在做好诉讼、金融、房地产等传统领域业务基础上,积极向知识产权、海外并购、金融衍生品等领域拓展业务。加大培育高端业务律师人才力度,加强律师优秀人才培训,建立完善律师人才专家库,着力培养适应对外开放需要、具有国际眼光、精通涉外法律业务的高素质、复合型律师人才,推动律师业务转型和升级。组织指导律师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和涉法信访接待,为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加强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努力解决好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难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律师工作业务指导管理水平,认真贯彻中办发〔2010〕30号文件,健全完善律师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律师职业规范体系和职业考核评价机制,认真做好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的考核、考评工作;加大律师行业扶持保障政策落实力度;加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律师事务和律师双优评选活动,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积极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良好氛围;加强市直律师事务所下放基层司法局管理后的党建工作,建立完善由党委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直接领导、市律协党委具体指导、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落实的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格局。

          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围绕市中心工作,找准公证工作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进一步拓展公证业务领域,为经济社会特别是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等提供优质公证服务。认真办好产权转让、证据保全、现场监督和强制执行等公证业务,引导当事人依法使用公证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民事关系,保障交易安全,避免和减少诉讼纠纷,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加强对区市县公证机构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完善公证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加强公证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规范公证执业行为,维护良好的执业秩序,提高办证效率和公证质量。加强公证机构基础建设,增强公证机构自我发展能力。加强公证人员执业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有针对性、专业性的业务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公证人员的执业技能和水平。积极开展公证惠民服务活动,依据有关政策文件,对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残疾人员等当事人公证费用予以减免。

          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管理和监督。按照司法部要求,建立健全司法鉴定“两结合”管理机制,推行司法鉴定统一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大连市司法鉴定机构量化考核办法》,全面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增强司法鉴定工作公信力。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工作,重点加强对“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鉴定程序规范等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为全面开展资质认证和参加国家及省级遴选工作做好准备。加强司法鉴定执业监管,规范执业行为,强化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人依法执业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做好国家司法考试大连考区考务工作。按照司法部关于国家司法考试“平稳、安全、顺利、有效”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我市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审查、安全保密等各项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职业人才。进一步发挥我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把“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成集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职能于一体的法律服务平台。围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进一步做好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

          (三)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水平。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健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补充事项范围和办案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各项业务规程和服务标准,完善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协作配合机制。

          深化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主题活动,出台便民利民服务新举措,继续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工程,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扩大服务范围、降低受援门槛,简化程序和手续,完善便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培养万名法律援助明白人,发放法律援助公示牌进千村活动,建立由部分律师事务所先行审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制度和实施点援制,力争实现“应援尽援”的目标。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加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设,增强法律援助工作力量,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法律援助的工作格局。加强法律援助立法工作,拟争取将制定《大连市法律援助条例》纳入2013年人大立法规划中。继续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协助党委和政府妥善解决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对区市县法律援助工作监督管理,完善年度考核、案件考评、案卷抽查、工作通报等各项制度,确保法律援助制度规范运行。继续开展争创模范法律援助机构活动。加强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利用2012年我市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十五周年之际开展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

          (四)认真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推广普法工作先进经验,编发法制宣传先进典型经验汇编,为“六五”普法开好局、引好路。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六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积极做好“六五”普法骨干培训和重点教育对象分类指导工作。调整充实“六五”普法讲师团,加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理念,大力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对象,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形式载体,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继续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的“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要求,组织司法行政人员、普法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普法志愿者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送法行动,把法律直接送到群众中。

          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城市(县、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法治创建活动考核评估体系,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社会群众法律素质。利用媒体深度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典型事迹,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在打造法治文化、培育法治习惯、促进法治实践等方面下功夫,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把握总要求,着力抓好自身建设工作

          今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着越来越重的职能和使命、司法行政工作任务愈趋繁重。为此,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准确把握“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总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打牢基层基础,抓好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司法行政机关自身建设。

          (五)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础建设,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奠定坚实基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努力建设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强化基础工作。认真抓好基层保障政策的落实,切实解决基层工作经费、编制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改善基层工作条件。

          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的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的要求,积极开展争创部级规范化司法所活动,重点抓好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流程,规范标识,进一步提升司法所规范化、正规化、信息化水平,把司法所打造成司法行政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的综合平台。

          继续推进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制定和完善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市局将帮助基层司法行政机关逐个解决好建设项目用地和配套资金等问题,切实做到选址科学、规模适度、功能齐全、标识统一,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司法业务用房建设质量。

          大力加强司法行政机关设施装备建设。认真贯彻《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研究制定各类司法行政单位、各项业务工作所需设施装备具体标准和实施计划,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多方筹措资金,配全配好技术设备和业务装备,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科技化水平。

          大力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统一部署,建立以监狱信息化网络为依托的司法行政信息化平台,重点加强区市县司法行政机关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逐步实行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网上评查等,不断提升工作信息化水平。

          进一步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水平,强化依法行政保障措施,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改革创新,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执法程序和执法技能教育培训,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争议排查化解机制,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按照市委政法委部署,积极开展“执法监督年”活动;年内,依法行政工作在全市年度考核中力争取得好成绩。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建设,把握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细化执法执业标准,规范执法执业流程。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研判应对机制,确定网络舆情管理责任部门,制定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专兼职网评员队伍建设,切实做好互联网涉及司法行政舆情的日常监测、研判和突发舆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加强系统内信访稳控工作,注重做好初信初访工作,认真细化措施,有效化解个案,及时办理和回复当事人信访事项。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创新,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

          (六)深化主题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

          1、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突出抓好“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一是深入宣讲教育。市局编发专题辅导教材,组织一次全系统授课骨干集训,利用局域网、LED屏幕、宣传橱窗等渠道,营造学习教育氛围。二是丰富教育形式。结合活动进程,适时在全系统范围内举办一次知识竞赛、一次征文和演讲公开赛。三是拓展活动载体。结合市委政法委举办的“感动大连”政法人物评选活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评选表彰活动。及时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教育活动。加大队伍宣传工作力度,出精品、创品牌。继续实行政工信息量化考核,完善奖励激励措施,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

          创建司法行政特色文化,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一是重视和发挥文化骨干作用,积极鼓励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创作体现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弘扬司法行政传统、彰显司法行政形象的文化产品。二是注重司法行政文化阵地建设,有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法制宣传、法律服务领域打造和宣扬司法行政文化。三是发挥机关党委、基层共青妇组织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文体活动。组织参加市直机关党委(工会)举办的运动会等各项活动。

          2、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党的建设。丰富创争载体,浓厚创争氛围。坚持把创先争优作为党的建设的经常性工作,突出抓好承诺践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环节工作;广泛开展“三亮三比”(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比服务、比技能、比业绩)活动,展示党员风采,体现创争成果;按照市委部署,在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切实把“组织建设年”活动作为深化创先争优、强化基层组织建设、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重要举措来抓。围绕“突出一个主题、明确三个重点、贯彻四项要求、实现五个目标”的总体要求,一是着重抓好监区、大队、律师事务所等司法行政基层党组织建设。二是抓好市局5个党建工作文件的贯彻执行,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进行党建能力测试。三是认真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律师党建工作。参加省厅开展的先进律师党支部和优秀律师评选活动。

          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推进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大力培树典型,表彰宣传先进。巩固和拓展近年来市局抓典型和表彰宣传的工作成果,上半年,以省厅先进典型报告团来连专场报告为契机,大力宣扬我市司法行政队伍的先进事迹。结合庆祝建党91周年,市局召开创争争优活动表彰大会。积极参与省、市创先争优表彰活动,及时发现、培树、表彰在日常司法行政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具有时代精神、凸显司法行政特色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

          3、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抓手,切实提高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认真贯彻《中共大连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凭实绩使用干部为首要标准,结合市局实际加快推行干部年轻化,平衡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优化干部知识结构。会同有关部门解决社区矫正专职人员的编制配备问题等。

          完善队伍管理和保障体制。按照省厅部署,积极推进《监狱劳教机关人民警察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分类管理和单独警察职务序列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坚持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严格落实干警年度休假、例行体检、困难抚恤等制度。妥善做好警衔评授、培训工作。接收安置年度复转军人。加强市局机关干部考勤管理,规范机关办公秩序。

          加强警务管理和督察工作。发挥市局警务督察委员会和警务督察办公室的作用,完善警务督察配套工作制度,全面推进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强队伍业务能力培训;做好离退休老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

          4、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确立的各项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努力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为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 责任编辑:尹燕飞 ]